2022年各地超千条宽松政策出台,房地产调控还有哪些空间

随心所欲不逾矩2023-04-24  26

2022年,房地产政策进入宽松周期,在“房住不炒”总基调指导下,监管部门多次出台利好政策,从支持需求端到支持企业端,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为地方因城施策释放空间。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截至12月26日,全国超330个省市(县)发布楼市宽松政策超千条,达到近年峰值。

从各地发布的政策来看,政策主要涉及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限售年限、降低交易税费等方面,同时多地房贷利率已降至历史低点。二手房交易流程亦在不断简化,如深圳、南京等地推进“带押过户”模式、北京试行存量房交易“连环单”业务,有利于打通交易链条,降低置换成本。

全国已有超300省市(县)出台政策超千条

从2022年年初以来,需求端政策持续调整优化。

在降成本方面,2022年,央行三次降息,5年期以上LPR共下调35个基点,为2019年房贷利率换锚LPR之后降息力度最大的一年。同时,央行、银保监会多次下调房贷利率下限,5月央行、银保监会明确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9月末央行、银保监会接连释放重磅利好,对部分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截至目前已有30城将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以下,包括阳江、清远、云浮、湛江、济宁、武汉、贵阳、江门、宜昌、襄阳、天津、包头、阜阳、石家庄、秦皇岛、昆明、大连、大理、泸州、安庆、恩施州、温州、瑞安、乐清、舟山、泉州、黄冈、株洲、开平等。

部分城市贷款利率已降至历史低位,二线城市中石家庄和温州目前执行首套商贷利率最低38%,三四线城市中清远、株洲首套商贷利率低至37%。

与此同时,央行时隔7年再次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个基点,自2022年10月1日起,5年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1%。

在降税费方面,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各地调控政策中,无锡、沈阳等城市下调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超百城发放契税补贴、降低契税税率等。

同时,在降门槛方面,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300省市(县)出台政策超千条,包括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年底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优化力度增加,杭州、成都、西安、南京、武汉、北京等城市政策持续调整。

供给端,进入11月,多项重磅政策落地,供给端政策支持力度也明显加大。1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254号文《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涉及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等6方面,共计16条具体举措。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政策核心逻辑在于:一是给予房企融资支持,支持房企债务展期,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二是为个人购房信贷提供支持,带动市场销售恢复;三是“保交楼”,解决期房交付问题,提振市场情绪,稳住购房者信心。未来企业资金压力或将得到一定缓解,实现以时间换空间;需求端政策支持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强,提高市场销售的活跃度和积极性;“保交楼”资金及政策将加速落位,稳定购房者预期。

同时,证监会于11月28日宣布在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其中包括: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

据《证券日报》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5日,已有32家涉房上市企业筹划股权再融资,其中8家H股房企配股融资,24家A股涉房企业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公告。

楼市调控政策还有哪些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高层领导多次强调房地产重要性,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也成为2023年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于12月15日在第五轮中国-欧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上发表书面致辞。刘鹤指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针对当前出现的下行风险,我们已出台一些政策,正在考虑新的举措,努力改善行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回暖。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房地产链条长、涉及面广,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为7%左右,加上建筑业则占到14%;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综合财力接近一半,占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六成,房地产贷款加上以房地产作押品的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9%,对于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是外溢性较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行业。

同时,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指出:“在住房消费等领域还存在一些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这些消费潜力要予以释放。”

对此,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对澎湃新闻表示,当前各地因城施策,对限购限贷政策有所调整,但仍然不能满足市场住房消费释放的需要,一些过时的限购、限贷政策亟需调整,建议限购限贷放开力度还可以再大一些,再精准一些。

那么,后续楼市调控政策还有哪些空间?

赵秀池认为,各地应结合人口、人才、产业政策对限购、限贷进一步梳理,加大刚需、改善型需求的支持力度;综合汇缴的购房、租房税前扣除,应该按每个职工计算,而不是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可以扣除;对于租房买房税前扣除应该一视同仁,目前北京市租赁住房最高可以扣除1500元,贷款买房只能扣除1000元,没有做到租购并举;刚需与改善型需求的首付款、贷款利率应该进一步降低;应该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该动态调整,从房价、住房标准都应该重新定义;100%开发商自持的只租不售的商品房项目,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租期或租售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陈文静指出,预计2023年,在“房住不炒”基调下,供需两端政策均有继续优化空间,政策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强,核心一二线城市特别是核心二线城市,政策优化空间较大,如限购、“认房又认贷”等方面继续调整,一线城市政策优化预期亦在增强,降低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降低税费等存在空间;企业端,合理的融资需求将继续得到支持,房企融资链条有望进一步畅通,企业资金面有望得到改善,特别是头部优质房企的资金支持力度将继续强化;“保交楼”仍然是侧重点,专项借款及配套资金加快落地,有望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共同促进购房者预期好转。

2023年市场如何走,楼市何时企稳?

对于后市展望,中指研究院测算认为2023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特点为:“销售量价趋稳,新开工面积调整态势难改,投资或继续下行”。

中指研究院报告显示,短期来看,国内疫情感染高峰尚未结束,宏观经济恢复较为缓慢,购房者收入预期、置业信心修复仍需时间,预计销售市场最快或在明年二季度企稳。

按照中指研究院报告,2023年不同城市的楼市表现仍将分化。其中,一线城市2023年政策存在一定调整预期,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有望稳中有增,北京、上海市场修复态势或逐渐显现。其预判,北京、上海、深圳新房市场成交或整体稳定,政策优化下购房需求入市积极性有望提高。广州2022年新房市场调整态势最为明显,2023年政策存在较大优化空间,有望带动市场逐渐好转。

二线城市政策优化空间较大,整体量增价稳,核心二线城市市场或逐渐恢复,部分城市或面临房价上涨压力。报告显示,2022年,武汉、重庆、郑州、天津等城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新房成交面积大幅回落,2023年,部分城市政策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随着疫情逐渐好转,市场有望恢复,但部分城市可售面积出清周期较长,房价上涨动力弱;杭州、成都、西安放松政策已经落地,未来仍有优化空间,预计疫情后市场需求将逐渐释放,房价或面临一定上涨压力。另外,城市基本面较弱的城市,政策优化空间较小,市场企稳恢复仍需时间,市场或仍处于底部盘整期。

三四线城市市场量价或继续下行,多个城市库存量较大,房价仍面临一定调整压力。2023年,在疫情防控形势逐渐改善的情况下,部分长三角、珠三角三四线城市在强基本面下,市场有望逐渐企稳恢复。不过,多个城市可售面积出清周期超20个月,房价调整态势或延续。

“宏观经济政策”(macroeconomicpolicy)是指国家或政府有意识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政策工具,调节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x0d\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是用来达到政策目标的手段。在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中,常用的有需求管理、供给管理、国际经济政策。\x0d\1、需求管理\x0d\需求管理是指通过调节总需求来达到一定政策目标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它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需求管理政策是以凯恩斯的总需求分析理论为基础制定的,是凯恩斯主义所重视的政策工具。 需求管理是要通过对总需求的调节,实现总需求等与总供给,达到既无失业又无通货膨胀的目标。它的基本政策有实现充分就业政策和保证物价稳定政策两个方面。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也就是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政府应采取扩张性的政策措施,刺激总需求增长,克服经济萧条,实现充分就业;在有效需求过度增长的情况下,也就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政府应采取紧缩性的政策措施,抑制总需求,以克服因需求过度扩张而造成的通货膨胀。\x0d\2、供给管理\x0d\供给学派理论的核心是把注意力从需求转向供给。供给管理是通过对总供给的调节,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短期内影响供给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成本,特别是生产成本中的工资成本。在长期内影响供给的主要因素是生产能力,即经济潜力的增长。供给管理政策具体包括控制工资与物价的收入政策、指数化政策、人力政策和经济增长政策。 1)收入政策。收入政策是指通过限制工资收入增长率从而限制物价上涨率的政策,因此,也叫工资和物价管理政策。之所以对收入进行管理,是因为通货膨胀有时由成本(工资)推进所造成的(参见成本推进的通胀)。收入政策的目的就是制止通货膨胀。它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工资与物价指导线。根据劳动生产率和其他因素的变动,规定工资和物价上涨的限度,其中主要是规定工资增长率。企业和工会都要根据这一指导线来确定工资增长率,企业也必须据此确定产品的价格变动幅度,如果违反,则以税收形式以示惩戒。二是工资物价的冻结。即政府采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禁止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工资与物价,这些措施一般是在特殊时期采用,在严重通货膨胀时也被采用。三是税收刺激政策。即以税收来控制增长。 2)指数化政策。指数化政策是指定期地根据通货膨胀率来调整各种收入的名义价值,以使其实际价值保持不变。主要有:一是工资指数化。二是税收指数化。即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个人收入调节税等。 3)人力政策又称就业政策。是一种旨在改善劳动市场结构,以减少失业的政策。主要有:一是人力资本投资。由政府或有关机构向劳动者投资,以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与身体素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二是完善劳动市场。政府应该不断完善和增加各类就业介绍机构,为劳动的供求双方提供迅速、准确而完全的信息,使劳动者找到满意的工作,企业也能得到其所需的员工。三是协助工人进行流动。劳动者在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流动,有利于劳动的合理配置与劳动者人尽其才,也能减少由于劳动力的地区结构和劳动力的流动困难等原因而造成的失业。对工人流动的协助包括提供充分的信息、必要的物质帮助与鼓励。 4)经济增长政策。主要有:一是增加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增加劳动力数量的方法包括提高人口出生率、鼓励移民入境等;提高劳动力质量的方法有增加人力资本投资。二是资本积累。资本的积累主要来源于储蓄,可以通过减少税收,提高利率等途径来鼓励人们储蓄。三是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在现代经济增长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技术进步成为各国经济政策的重点。四是计划化和平衡增长。现代经济中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增长是经济本身所要求的,国家的计划与协调要通过间接的方式来实现。\x0d\3、国际经济政策\x0d\国际经济政策是对国际经济关系的调节。现实中每一个国家的经济都是开放的,各国经济之间存在着日益密切的往来与相互影响。一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中有国际经济关系的内容(即国际收支平衡),其他目标的实现不仅有赖于国内经济政策,而且也有赖于国际经济政策。因此,在宏观经济政策中也应该包括国际经济政策。

楼市调控应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进行调控。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集中供地、整治“学区房”炒作、清查经营贷……这些政策在践行“房住不炒”的同时,更为行业未来发展指引方向。

2021年已经进入尾声。这一年,密集调控成为楼市关键词之一,无不深刻影响着房地产行业的走向与变局。

新京报房产新闻盘点出房地产“十大政策”,集中供地、整治“学区房”炒作、清查经营贷、二手房指导价、限跌令、房地产税试点启动……这些政策在践行“房住不炒”的同时,更为行业发展指引方向。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全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以收紧为主,但是年底的降准以及官方的多次表态,包括支持刚需购房、金融支持房地产并购、提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等,暖风频吹,政策调控出现边际宽松。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的房地产政策,在守住“房住不炒”这个底线的同时,会有更多政策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

密集调控成为2021年楼市的关键词之一,深刻影响房地产行业的走向与变局。

1、22城集中供地

集中供地成为贯穿全年、影响深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之一。年初,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以及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等18个热点二线城市宣布实行“两集中”土地出让方式,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每年不超过3次。

集中供地下,各地土地出让政策也发生着显著变化,尤其是从第二轮集中供地开始,土拍规则趋严,控制溢价率、提高房企准入门槛、强化房地价联动、现房销售、摇号拿地等成为不少城市土拍的新特征。

将流散式的土地出让变为集中出让,并辅以各种竞拍新规,减少房企过度竞争、哄抬地价的现象,降温土地市场,进一步坚定了“房住不炒”的总基调,有助于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2、整治“学区房”炒作

炒作“学区房”房价并非新鲜事,但是今年对于“学区房”炒作的调控则进入了“深水区”。

下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到二线城市合肥、西安、成都等,均发布相关政策整顿“学区房”炒作,通过多校划片、教师轮岗制度、大学区招生、学区房单独调控等措施有效促进“学区房”降温。

以北京为例,今年加大对“学区房”的监管力度,不仅严格执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政策,还把“借学区房等炒作房价”列为今年九大重点工作之一。

在业内人士看来,相比普通房产,“学区房”的需求更刚性,是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也成了房地产调控的“牛鼻子”,将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上升到更高调控地位,不仅说明“学区房”炒作的严重性,还彰显中央对“学区房”管控的导向。

3、清查经营贷

严防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成为今年降温楼市的重磅调控杀器。3月26日,银保监会、住建部办公厅和央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提出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及强化协同监督检查九条要求。

此后,一场针对违规挪用经营贷炒房的“围剿”在多个热点城市上演,北京、杭州等城市明确表态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加大挪用经营贷查处力度。

今年4月份公布的排查结果显示,深圳公布通报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广州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楼市的问题贷款金额为147亿元,北京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楼市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上海公布123笔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楼市,共计339亿元。

房地产被认为是金融体系最大的“灰犀牛”,金融化、泡沫化现象严重,而经营贷是炒房客的重要提款机和杠杆,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不仅助涨房价,还产生巨大风险,诸如抽贷导致的房屋断供被拍等。对于经营贷的严查,势必将挤压泡沫,从根源上严控炒房乱象。

4、二手房指导价

为了抑制楼市过热,今年2月份,深圳出台严厉的调控政策,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这对“狂热”了一年多的二手房市场具有强大的杀伤力,打击炒房投机效果明显,几个月下来,深圳二手房市场降温明显,量价齐跌。

随后,多个城市相继跟进,包括广州、东莞、东莞、合肥、西安、成都、绍兴、无锡、宁波、衢州、金华、三亚等城市发布二手小区成交参考价或进行价格核验,针对重点或热点区域进行价格指导。

在热点城市调控转向二手房市场后,推出二手房参考价是必然趋势,也是政府发挥有形之手,维护供应市场基础秩序,弥补市场缺陷的需要。

5、限跌令

在热点城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同时,一些非热点城市进行“逆向”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下跌。下半年以来,包括张家口、昆明、唐山、江阴、株洲、岳阳等多个城市,通过发布政策或约谈房企的形式来调控房企大幅降价行为。

限跌令背后是楼市的整体降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城房价变动数据显示,11月份,新房价格出现环比下跌的城市数量达到59个,是2015年3月份以来房价下跌城市数量最多的一次,而仅3个城市二手房销售价格出现环比上涨。

大涨大跌都可能引发预期波动,“限跌令”的出台,再一次说明了“稳定”是楼市最确定的关键词。

6、房地产税试点启动

从立法到试点,房地产税在今年迈向一个实质性进展。5月份,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提出。10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房地产税征税对象划定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试点5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根据最新官方消息,房地产税将试点5年,待条件成熟时制定法律。

在业内人士看来,房地产税在国家的税费体系里十分重要,立法周期相对比较漫长,推进亦需要严谨严密,试点是很重要的“试金石”,将为后续的立法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不过,何时开始试点?哪些城市率先进入试点名单?具体的免税范围、税率如何?仍有更多疑问待解。

7、城市更新防止大拆大建

今年,城市更新迎来新的转折点。8月31日,《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正式落地,其中强调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了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与此同时,上述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要求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

城市更新是解决“城市病”的重要手段,为城市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新规定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底线,确定了未来城市更新的主基调,由过去的单一“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的转变,避免重走城市粗放开发建设的老路。

8、样板间须“所见即所得”

近年来,在新房市场,“货不对板”“严重减配”的现象频繁发生。8月16日,北京住建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设置交付样板间,开发商在预售商品住房前,应按照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及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户型样式、结构尺寸、交付标准、施工工艺设置交付样板间,并在交付样板间内布置工艺样板区。项目有多个户型的,应设置主要户型(不少于两个)交付样板间,且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应至少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

在商品房预售制度下,样板间对于购房者购买新房至关重要,对样板间的直观体验往往成为购房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是,在样板间装修设置的时候,开发商所展示的装修方案更为高级,所用家电门窗品牌也为“高配”,但是,在实际交付中,购房者往往发现“货不对板”“严重减配”。

可以说,北京商品房销售新规切中了购房者痛点,解决买房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现象,切实保障交房质量,让“样板间”成为真正的“样板”。

9、首部地方版住房租赁条例将出台

继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条例后,首部地方版的住房租赁条例有望出台。8月24日,由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疑难杂症和顽疾重疾,征求意见稿创新举措、对症下药,诸如对于房租显著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单次收房租金额一般不超3个月,超收将受监管;严惩严罚“甲醛房”,最高拟罚30万;发布虚假租房信息者,将由互联网平台删除屏蔽等。

长期以来,住房租赁行业乱象丛生,“黑中介”“群租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现象不断发生。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不仅将能够扫除乱象,维护租房者合法权益,还将进一步推动了租房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更为关键的是,这是全国首部地方版租赁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标志性意义,意味着未来其他城市将有跟进的可能,对于住房租赁市场来说将会产生深刻的变革,甚至有可能成为市场发展的转折点。

10、北京封堵“假离婚”买房

为了遏制“假离婚”购房,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自2021年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此前,北京离婚购房政策出台于2017年,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这意味着,对于“假离婚”购房者,此前虽然从信贷政策上进行了限制,但并未从购房资格上加以调控,政策存在漏洞。

北京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仅近一段时间以来,就有约14%的房屋交易属于离婚家庭购房。这既影响了调控的效果,也容易产生一系列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北京此次出重拳封堵“假离婚、真买房”,补上了离婚购房的“漏洞”,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楼市成交热度,更能够从道德层面,让婚姻回归本质,让“假离婚”的昏招和闹剧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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