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省会城市是哈尔滨。
哈尔滨,黑龙江省省会、副省级市,地处中国东北平原东北部地区、黑龙江省南部。截至2015年,哈尔滨总面积约为531万平方公里,市辖区面积10198平方公里,辖9个市辖区、7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哈尔滨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被誉为欧亚大陆桥的明珠,是第一条欧亚大陆桥和空中走廊的重要枢纽,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热点旅游城市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是国家战略定位的“沿边开发开放中心城市”、“东北亚区域中心城市” 及“对俄合作中心城市”。
1、黑龙江省的省会城市是哈尔滨市。哈尔滨位处中国东北,黑龙江省西南部,是黑龙江省的省会,副省级市,是中国东北北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国省辖市中陆地管辖面积最大、户籍人口居第三位的特大城市。
2、黑龙江省,简称“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中国最北端以及陆地最东端的省级行政区,介于东经121°11′—135°05′,北纬43°26′—53°33′之间,总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居全国第6位。边境线长298126千米。
3、黑龙江省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地势大致呈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地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绥芬河四大水系,属寒温带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黑龙江省位于东北亚区域腹地,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
1、省会:哈尔滨。五大城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佳木斯市。
2、哈尔滨,简称“哈”,古称上京、会宁府、阿勒锦、滨江,别称冰城,是黑龙江省省会、副省级市、哈尔滨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
2、齐齐哈尔市,是黑龙江省地级市。“齐齐哈尔”源自达斡尔语,是“边疆”或“天然牧场”之意。齐齐哈尔位于东北松嫩平原。
3、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地级市。牡丹江市别称“雪城”,为黑龙江省东南部中心城市,位于东北亚经济圈中心区域,与俄罗斯边境线长211公里,辖6个县(市)和4个城区。牡丹江是“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国对俄沿边开放的桥头堡和枢纽站。牡丹江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素有“塞外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
4、大庆市,别称油城、百湖之城,是黑龙江省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黑龙江省西部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和石化工业基地。
5、佳木斯市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祖国东北边陲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北隔黑龙江、东隔乌苏里江分别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和犹太自治州相望。佳木斯市是中国陆地最东端的地级行政区,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素有“东极新天府,快乐佳木斯”之称;地名源于满语“甲母克寺噶珊”,意为“站官屯”。佳木斯地处中国边疆,与俄远东地区哈巴罗夫斯克及比罗比詹市两个州区首府相邻,是对俄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
黑龙江省省会是 哈尔滨
黑龙江地处祖国东北隅,东、北依邻俄罗斯,边界长达三千千米。古为肃慎地,汉朝属夫余地,辽属东京、上京道,金属上京路,元属岭北和辽宁行省,明为女真地,清初为黑龙江将军辖区,清末置黑龙江省。现辖一地区、十二地级市,二十县对外开放。全省面积46万多平方千米。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在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有10个世居少数民族,赫哲、鄂伦春、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风情浓郁;上京龙泉府和上京会宁府分别是唐代渤海国和金代早期的都城,是当时黑龙江省经济和文化繁盛的标志;哈尔滨、大庆等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北疆现代都市特色鲜明;与俄罗斯水陆相连的3000多公里边境线,是中俄间开展各种交流的通道。另外,黑龙江省还有着别具一格的产业文化和外来文化,这些都是黑龙江省发展特色旅游的重要基础。
[编辑本段]人口统计
2007年人口平稳增长。据抽样调查测算,全年人口出生率788%。,死亡率539%,人口自然增长率249%。年末全省常住总人口3824万人,户籍人口3600万人。
人口增长率: 2007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49‰
[编辑本段]自然环境。
地形
黑龙江省的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一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一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一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最大的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海拔高度为50---200米。
土地
全省土壤面积4437万公顷(折合67亿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3%。全省耕地和林地面积居全国第1位,牧草地面积居第7位。待开发土地居第4位,可垦后备耕地居第2位。2004年末,全省耕地9905万公顷(149亿亩),人均39亩。黑龙江土地肥沃,有机质含量高。宜农土壤占全省土壤总面积的40%,黑土、黑钙土、草甸土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676%,是世界上有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全省农业后备资源面积4793万公顷(720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5%,土地待开发面积仅次于新疆、内蒙古和四川省,居全国第4位。
气候
黑龙江属中温带到寒温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4~5摄氏度。气温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南北差近10摄氏度。夏季气温高,降水多,光照时间长,适宜农作物生长。太阳辐射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一般在2300-2800小时。春季大风日最多,多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风能资源丰富。
黑龙江省属寒温带——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西北端没有夏天。全年平均气温零下6—4摄氏度,一月零下32—零下17摄氏度,七月16—23摄氏度,西北部气温最低。温带、寒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促而日照充分,无霜期3—5个月,年降水量400—700毫米。全年无霜期多在90—120天之间。年平均降水量50--700毫米之间,以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迎风坡最多。全年降水的60%集中在6—8月份,1957年7月15日克山降水1779毫米,为本省最大日降水量。春旱、夏涝、秋霜冻为主要自然灾害。是中国最冷的省份。
[编辑本段]自然资源
山脉覆盖全省60%的面积,山体坡度适中,雪质好,降雪量多,适于建中高级滑雪场的地方有100多处;林地面积二千多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36%,居全国之首,且大多为天然林;省内江河纵横,水资源居北方各省之首,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和绥芬河构成全省五大水系,兴凯湖、镜泊湖、连环湖等景色怡人,气势宏大;扎龙、三江以及兴凯湖湿地面积辽阔,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好;五大连池火山地貌独特,矿泉蕴藏丰富,是最有开发潜质的世界级资源。
耕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条件居全国之首,总耕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均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人均耕地和农民人均经营耕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全省现有耕地9905万公顷,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于全国其它地区,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等占耕地的60%以上,是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黑龙江省盛产大豆、小麦、玉米、马铃薯、水稻等粮食作物以及甜菜、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
全省草原面积约433万公顷、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适于发展畜牧业。其中松嫩草场是世界三大羊草地之一。
矿产资源
已发现的矿产达131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74种。石油、石墨、矽线石、铸石玄武岩、石棉用玄武岩、水泥用大理岩、颜料黄土、火山灰、玻璃用大理岩和钾长石等。10种矿产的储量居全国之首,煤炭储量居东北三省第一位。黑龙江省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达39种,各类矿产年产值居全国第二位。
森林资源
全省林业经营总面积317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3。有林地面积200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6%,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森林树种达100余种,利用价值较高的有30余种。黑龙江省是全国最大的林业省份之一,林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天然林资源是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主体,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完达山。
能源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2004年全省生产原煤71169万吨,是主煤炭调出省之一。除此之外,电力和燃气也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仅有一座镜泊湖水电站。几十年来,水火电站有了同时发展。至1999年省内大小电站电厂近200个,装机总容量近千万兆瓦。全省水电发电量达14亿兆瓦小时。 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所属哈依煤气工程,日产煤气189万立方米,建设总规模为"亚洲之最"。
生物资源
野生动物兽类6目20科、88种,占全国种数的216%,其中一级重点保护种类有紫貂、貂熊、豹、虎、梅花鹿、原麝6种。鸟类19目57科361种,占全国种数的29%。属一类重点保护的有丹顶鹤、中华秋沙鸭、白鹳、金雕等12种。野生植物2100余种,其中裸子植物、4科、8属、17种,被子植物107科、636属、1747种,种子植物111科、644属、1764种。有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资源蕴藏量约250万吨,可食用的在25万吨以上,野生条草造纸原料100多万吨,各种药材125万吨。
全省已建自然保护区163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40个)。
水资源
全省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和绥芬河五大水系,现有湖泊、水库6000余个,水面达80多万公顷。黑龙江省是中国水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年降雨量70%集中在农作物生长期,雨热同季,生物生长环境良好。
旅游资源
黑龙江省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且特色鲜明。
吉林、辽、宁黑龙江的省会城市分别是长春、沈阳、哈尔滨。
省会,或称省治、制所、省汇,清朝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即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而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省会,直接称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制所。
因政权的更替而变化,这是造成省会变迁最直接的因素。新政权往往与原政权有着不同发展思维战略,对原政权的遗留问题往往会进行大刀阔斧的变革,同时受到的阻力较小,因此省会的迁移绝大多数都在政权更替之后的1912年、1950-1954年这样的年份。
1971年,随着保定秩序的恢复,又有人提议河北省省会迁回保定,对此,周恩来批复,河北省省会驻石家庄不再迁址,石家庄便成为河北省会至今。
“东北三省”的省会城市分别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吉林省)长春、(辽宁省)沈阳。东北三省又称“东三省”,是东北地区的三个省级行政区,即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明代以来,东北有“关东”之称,清代有“东三省”之称。到清末,“东三省”这一用语更加普遍,一直沿用至今。
东北三省省会
1、黑龙江省——哈尔滨
黑龙江省,简称“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 黑龙江省地处中国东北部,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中国最北端以及陆地最东端的省级行政区。黑龙江省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
2、吉林省——长春
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并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
3、辽宁省——沈阳
辽宁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沈阳。新中国成立后,辽宁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新中国贡献“1000多个全国第一”,被誉为“共和国长子”、“辽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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