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扩展资料: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将在北大全面实行,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参考资料: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某些学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所采用的是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如下:
4-3(100-f)^2/1600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 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多数学校每18学时对应1学分。
与学位证挂钩的课程是学位课程,即只要是学位课程便要计算绩点。当到大四时,只有所学的学位课程的绩点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时才可以取得学位证(通常是要求平均绩点理科18,文科20)。同时学生若是想知道本专业的学位课程有哪些,查找本专业最新版的人才培养方案即可。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平均学分绩点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平均学分绩点(GPA)有多种计算方式,以标准40算法为例: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数×对应课程的绩点)的总和÷学分的总和
(注:不同学校GPA计算方法存在差异,请以各高校官方网站为准)
在大学,平均学分绩点影响:
1、保研
2、奖学金
3、出国留学
4、申请交流项目
5、转专业或辅修第二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是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能方便地与美国的GPA制挂钩。想出国留学的本科生尤其应该引以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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