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结构分化作为社会变迁的主要形式之一,其对现代化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机制,即由异质性所体现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组织对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以及角色多元化和职业等级差异对阶层多元化、社会流动和教育普及的引发及促进作用,这两者都有助于消除封建的“先赋”特权,增加个人“自致”地位的比重。因此,许多社会学家将社会结构的分化程度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将结构分化的形态作为观察和描述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最根本的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这I 一变化的根本动因是体制改革。改革对我国社会分化的影响大致是这样一个过程: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国营企业的“分权让利”使社会产生了自由流动资源,即不受国家统一控制和分配的劳动力、资金、产品、原材料、技术等等。这些资源随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增加。2自由流动资源的出现与增加导致整个社会资源的组织与分配方式的变革,即由单纯地依靠计划体制和行政手段转变为计划与市场、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3多种利益主体和权力主体的发育,如各种地方和社区政府、政府各部门。民间组织、农村各类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等等。4功能专一的组织和角色群体的出现与增加逐渐导致了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经济与行政、行政与法律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初步分离。改革以来,这一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变的结构变迁过程作为一种历史的必然,表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的分化过程中最值得关注之处是:
1体制改革始于农村,其对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最大贡献是推动了农村工业化的迅速兴起和蓬勃发展,这一农村工业化进程导致农村原同质均等的社会结构发生剧烈的分化,新的角色群体和组织大量涌现,如乡镇企业家、近 1亿的乡镇企业工人和新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等等。
城乡原社会结构的二元特征决定了城市社会结构的分化过程不同于农村,城市社会分化主要是体制内外的分化。改革后城市社会分化首先发生在原体制的最边缘部分,其结果之一是一部分处干体制边缘的社会力量率先从体制内分化出来,如个体工商业者、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随着分化从体制边缘向体制中心部分的不断推进,体制外力量亦不断增强,他们以不同于体制内的规则和方式组织与运行,这一过程一方面不断地受到体制内社会分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不断地受到农村社会分化的影响。一些横跨两个体制和城乡两大社会系统的交叉性群体和边缘性群体开始出现,如个体户、进城作工的农民工等等。上述各种新的结构要素的出现和增加,有力地推动了民间社会的发育。
2改革后随着各类社会主体(个人、组织、政府)自主权的扩大和利益的明确化,原由行政级别和身份等级决定的等级式社会分化逐渐转变成一种由类属和单位边界决定的四块式分化,决定社会成员地位与利益差异的原等级要素,如所有制类型、家庭阶级出身、政治身份、行政级别等的作用大大削弱,而个人所在单位和社区的发展状况,个人所属职业类别和部门(如汽车司机、税务部门)等集团性要素的作用增加。社会结构从等级性分化到团块式分化的转变意味着中国社会的阶层化过程将是缓慢的。
3与改革前相比,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分化速度大大加快,分化程度大大加深,但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系统、不同社会群体间在分化速度和分化程度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例如沿海地区分化速度快于中西部地区,同处东部的温州地区分化程度大于苏南地区。又如经济系统的分化快于权力结构的分化,农民群体的分化大于城市居民群体的分化,狭义社会结构的分化深于广义社会结构的分化等等。这种不平衡分化导致整个社会原相似同构的社会结构多样化,以及原高度整合的三大结构,即收入、权力与职业声望结构的错位,社会成员的各类社会位置间的整合程度也因而大大降低。社会结构形态的多样化和各类社会结构的错位增加了社会结构的张力并因而增加了结构整合的难度。
4在大多数市场国家,社会成员按劳动分工的需求在市场的作用下分化与组合,社会结构的分化主要体现为一种功能分化。随着劳动分工的不断深化所发生的这种功能——结构的分化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条件和必然过程。改革后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一方面体现了这种功能分化的过程,如国家与社会职能的分化,党政、政企职能的分化,以及职能单一化、专门化组织的发展等。但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社会分化主要是体制变革的结果,而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与调整,从而结构分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种利益分化,政策因素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出现一种矛盾的现象,即社会结构在改革后发生了剧烈深刻的分化,但各类社会组织不但没有随着分化程度的加深和速度的加快使其功能更加专门化、单一化,反而出现了全面“经济化”或“企业化”的趋势。功能分化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主要是增加异质性,而利益分化则主要是扩大不平等,改革后中国社会结构分化中利益作用使得结构的纵向分化快于横向分化。
行政性整合与契约性整合
社会的整合一般是通过两个层次实现的。一是全国层次上的政治整合,二是地方层次的社会整合。前者的目的主要是确保民族国家的主权,实施行政控制与管理,以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后者主要是以民间的、非政治性的手段在社区层次上发挥作用,以维持基本的社会活动秩序,使承担不同功能的角色、组织、制度能建立起和谐与配合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整合机制的突出特点之一是社会整合较强,而政治整合较弱;在两个层次的整合之间,缺乏组织形式的联结,而主要依赖于“士绅——地主”集团的私人关系起联系两个层次的整合机制的作用,并部分地用价值整合替代组织的整合。这种整合体系一方面赋予整个社会以灵活性和稳固的基础,使之能维持两干多年,另一方面也造成这种社会体系的一个致命弱点,即整合的民次拉瓜。其结果少一是在近代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略时,无法作为一个整体作出强有力的反应。孙中山先生痛心疾首的“一盘散沙现象”,就是这种整合机制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在现代因素的冲来了下,社会整合的机制不断弱化,中国陷入政治与社会的双重解体之中。1949年以后形成的新的整合机制,即是为解决当时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双重危机所做的努力。
1949年以后中国整合模式的突出特征之一是政治整合极为强有力,即使是在基层社会中,其整合也主要是以行政性整合手段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种整合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为特征的。其原因不难理解,在政治整合机制与社会整合机制全面失效的情况下,政治整合机制的重建不仅成为当务之急,而且从当时国家和政府所拥有的资源来看,政治整合机制的重建也较为容易。而社会整合机制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自然演进的过程,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因此,通过重建政治整合来实现社会整合的重建,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这样,到50年代中后期,这种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的模式便已基本形成。在农村,典型的形式是人民公社(先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城市中,则是以单位为主干,附之以街道委员会系统。无论是农村的人民公社还是城市中的单位,都是集各种职能于一身的总体性组织,在其中起核心作用的都是政治与行政权力c具体说来,党的组织系统、行政权力系统、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是在这种整合机制中起作用的三支重要力量。这种整合模式的明显优越性之一是消除了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之间的紧张状态,使两者高度一致起来,并使地方层次上的社会整合从属于国家层次上的政治整合。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社会整合与政治整合之间的摩擦是经常发生的。但也必须看到,由于民间性的社会整合实际上不存在,结果使政治整合的负担大为加重。同时,这种整合模式是相当僵硬的,必须以不断抑制社会的分化为前提,而社会分化恰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
在改革开放的 15年中,这种持续了 30多年的整合模式开始受到冲击。其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原有整合模式存在的前提条件不断丧失。原有的整合模式是以两个基本条件为前提的。一是国家对资源的全面垄断,二是自上而下的总体件组织系统的存在及其有效运转。但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两个条件都在发生变化。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对资源的垄断已经明显弱化;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村中的总体性组织已不复存在;而城市中的企业改革也在使企业逐渐成为一种纯经济性的组织,总体性组织的特征明显减少。这样,就使得国家通过其总体性组织实现基层社会整合的二是新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生活复杂化对社会整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农村,农业生产的分散经营、农村中经济活动的专门化及职业和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都需要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整合。城市中,在单位制不断弱化的同时,所谓的体制外的活动大量出现,原有的户籍制和人事制度已明显松弛,跨地区的社会流动使城市中的移民大量出现。且不说原有的整合机制正在弱化,即使其能有效发挥作用,也不足以应付这不断复杂化的社会生活。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十几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寻求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过程,而这种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契约性的社会整合为主导。换言之,中国的社会整合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社会的先赋性整合(以血缘、地缘为基础),到改革前的行政性社会整合,再到契约性社会整合的历史性变革。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这种趋向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除了国家层面上的宏观调控之外,市场中的契约性关系,以及建立在契约性关系基础上的商会、行业协会等中间组织,都在整合经济活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中,情况要更为复杂,而且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在农村,相当一部分地区中的家族这种先赋性整合形式正在复活,在另一些地区,原有的村一级准行政组织(或自治性组织)仍在发挥强有力的作用,还有的地区,则是“能人”在基层社会整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城市中,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框架则更为模糊,除了市场的整合作用之外,中间组织和社区自治似乎在开始发挥作用。总起来说,契约性社会整合虽然将成为今后中国社会整合的基本方向,但对其目前发挥作用的程度决不能估计过高。就社会整合而言,中国现仍处于一个过渡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存在着一个先赋性、行政性、契约性以及其他整合形式共存的局面。在这一时期,有三个问题需要密切予以关注:第一,吗目前的社会整合明显滞后于社会分化过程,这将导致社会生活助种种紊乱;第二,不同性质社会整合形式之间既存在互补的关系,也存在着矛盾;第三,新的社会整合形式与国家层次的政治整合之间如何接轨,仍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
组织与单位制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构成要素,它直接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形式及变化。 近 15年来的改革便我国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乃至性质发生了变化。
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撤社建乡,原来的准行政组织——生产队被取消,但新建村民委员会自治地位的确立及其在握资源的缺乏,使得许多不发达农村处于无组织状态。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村级组织运行比较正常,也有极少数农村的独立利益膨胀,甚至同国家分庭抗礼。
处于原集中管理体制中心的行政组织变化缓慢,仍然承担着“部件”职能。成员对组织的依赖性很强,但人事制度有所松动,单位自谋福利的冲动大大增强,许多单位通过组建“翻牌”公司等措施开发计划外自有资源,从而使这些单位的性质开始变得复杂。
在计划体制之外成长起来的私营企业,在资源获取方面得不到国家的优惠,也不受国家的行政性约束。其成员的人事关系或挂在人才交流中心,或放在街道办事处,不归属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受市场规则支配,企业内部则以高工资来对抗各种风险和弥补不足。在组织结构上,它们常常缺乏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党、群组织,从而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作为原来“单位制”主体的企事业单位也在发生变化。
第一,单位角色职能化。随着国家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向,企事业单位的政治职能在减弱,其专业职能在加强。企业不再是承担国家指定任务的“部件”,事业单位也不再是过去那样的国家的“代理人”,它们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功能性整体。
第二,单位利益独立化。政企分开使企业逐步脱离政府的监护与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则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政府对企业不予投资、利税包干及让企业自行消化由改革带来的矛盾等一系列措施,使企业的独立利益进一步明显化。与此相应,事业单位固定岗定编、财政包干也不得不逐渐改变它们对于政府的过分依赖,而谋求自我改善的能力,从而利益也相对独立化。
第三,单位责任具体化和内向化。由于企业成为利益主体,并同国家建立契约关系,这使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具体化。同时,企业对提高其成员收入及生活水平的责任无处推卸以及国家对企业约束的弱化,使企业由外向性责任向内向性责任变化,即由完全对国家负责,向主要对企业职工负责转变,甚至内向性责任的承担重于外向性责任的承担。这也使得企业正成为真正的职工利益共同体,事业单位的上述特征也日渐明显。
第四,单位的“家长”角色强化。单位成员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加强了成员的同舟共济意识及企业对其成员的保障意识,这些责任的不可推卸性和社会比较机制使单位的“家长”角色普遍强化。
这样,改革以来国家与组织的关系就由总体生存模式逐渐变为独立生存模式。组织不再是国家的“部件”,而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整体”。除了农村之外,我国社会以组织为单位的外部特征没有改变,但组织的职能却正在发生实质性变化。它们虽然承担着社会管理的职能,但其中心任务则是满足成员需要及谋求组织自我发展。即正在由“管理型单位”变为“利益型单位”。我国的社会结构体制也因此正由“管理型单位制” 向“利益型单位制”转化,“单位制”特征没有减弱,在一定范围内反而加强。不论组织的单位意识,它们对自身利益的计较与争取,还是职工对组织(单位)的认同与关心的增加,都反映出它们正在形成对外相对独立,内部紧密相依的社会共同体,甚至可以说,现在的组织正在成为真正的单位。在国家、组织、成员的关系上,“慈母式国家”正在被“严父式单位”所取代。单位不像改革前的国家那样对组织和社会成员不计贡献地给予普遍关怀,而是在契约的基础上对其成员给予更多的关怀。
身份类别划分与社会流动
身份,是指社会赋予个人、与职业及其他社会角色相联系、标明人的社会地位的类别标志。
所有制身份类别形成的原因是当时国家对所有制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I(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并存);同时,也是“资源有限”的必然结果。国家通过控制生活资源的分配,从而控制集体所有制职工变为全民所有制职工,进而有效地维持这种身份类别划分。所有制身份类别形成之后,则从经济结构上反映和维护着城市社会中的社会等级。
由于经济建设成了各项工作的中心,社会生活中的政治色彩开始淡化。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地主、富农分子摘帽,为错划的右派平反及为“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受害者落实政策、平反昭雪无疑纠正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倾向。与此相连,政审制度虽然还存在,但范围缩小了,且更注重人们的现实表现。这意味着阶级身份系列已丧失了它赖以维系的条件。社会的评价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评价一个人不再将其家庭出身放在首要位置,而是着眼于他的能力和成就。因此,原有的阶级身份系列在城乡都日益弱化并趋于消失。
以“大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有了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这首先导致了国家对生活资源控制的松动。城乡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在城乡都出现了可以自由流动的资源。这就导致了与生活资源的分配密切相连的户籍制度与票证制度的日益松动。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城市中计划体制外经济的发展,则使大批农民有了进城改变自己农民身份的机会。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流向乡镇,出现了一支规模巨大的异地流动大军。维系城乡居民身份系列的前提条件的日益减弱,势必导回城市中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与发展,创造了大量体制外的新的就业位置。这些就业位置也意味着多种新的职业身份,而这些身份是原有的干部与工人两大身份系列都无法涵盖的。体制内的干部与工人在利益驱使下流向体制外这些新的就业位置的结果,是模糊了原有的“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并发展出一种用体制外的职业身份系列来包容体制内的“干部”与“工人”身份系列的趋势。
体制外经济的迅速成长,其经营与分配的灵活(使国营企业处于劣势)及人们评价企业日益趋向经济效益,这就逐渐模糊了原有的所有制身份界限,使所有制身份存在的意义减弱。
当前,中国社会的身份类别划分标准正在发生剧变。一种新的、具有自致性和可变性的、以职业身份为标志的身份系列正在逐渐取代以往的城乡各种身份系列。在这一过渡时期我们看到的是一幅新旧身份系列并存、交融与交叉错位的复杂图景。原有的身份系列及评价标准仍在起作用,人们可以利用凭借原有身份已经取得的资源,在新的职业身份系列中谋得一个能有更多收益的职业身份。政治评价体系与利益评价体系的并存,导致了人们身份系列与社会地位的多面性,也决定着人们在新的职业身份系列中的取向。在城乡流动中,原有身份与新职业及新居住地的矛盾,则导致了大批边缘人及大量边缘群体的产生。
伴随着这几种身份系列的松动的,是社会流动的三大趋势。即社会精英流向的多样化;八千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及体制内的工人与干部向体制外流动。这三大流动趋势正改变着中国社会的精英结构,改变着社会位置与人口的空间分布,改变着体制内外经济、社会位置的比例关系。
因此,身份类别的松动对中国现时社会结构的最大影响是,它为社会结构的变迁松了绑。
区域格局与区域关系
区域是指“由社会关系和组织原则所组成的社区” 。在一个社会中,区域间的关系及其由此所形成的基本区域格局,是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改革开放的15年中,中国的区域关系和区域格局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及其过程,可以使我们从一个方面深化对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理解。
在 15年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社会中这种以全国一盘棋、地区间同质同构、强调地方的自我生存能力的区域格局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其中最明显地表现为:
第一,利益的分化,地方开始成为利益主体。如前所述,在改革前的全国一盘棋的总体性体制中,地方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被抑制的状态。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中央的权力不断向地方下放,全国一盘棋的模式开始被打破,以地方行政机构为代表的地方社区开始成为利益主体,财政地方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的关系已不再是靠中央行政权力联结的关系,利益关系和市场经济中的交换和契约原则开始成为联结不同地区的新的纽带。过去的那种地区间无偿调拨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在地方利益动机驱动下,地方保护主义日益明显。
第二,地区间的异质性明显增强。在改革开放之前,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仅表现5为发展程度的差异。但在今天地区间的同构性在很大程度上被打破,不同地区间的异质性大为增强。其原因在于,随着权力下放,地方制定政策的能力加强;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给予特殊的政策;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发展程度不同,使得不同地区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能力表现出明显的差异。由于区位条件和历史遗产的差异,目前地区间的异质性突出表现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发展的程度等方面。其结果是使全国性的统一政策失去基础。
第三,市场原则支配下的区域关系形成了一种“差距扩大动力系统”。由于改革开放深化程度的不同,经济遗产的差异,以及在区位方面的差别,地区之间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梯度状态。在这种梯度格局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近似于较发达、中等程度发达、不发达地区的格局。大量的统计资料可以表明,在15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些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而且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的是,一种类似于国际分工格局的地区分工格局已在开始形成,如广东、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开始成为加工区;而内地的许多地区,包括像辽宁这样的老工业区,则正在成为原材料的提供者和商品销售的市场。
第四,不同地区的发展机制出现了差异。这种差异突出表现在以沿海地区为代表的发达地区和内地落后地区的不同发展机制上。以行政调拨为手段的全国一盘棋的区域格局的解体,全国性市场的初步形成,将各个地区的发展置于这种正在形成中的市场环境之中。但由于不同地区在发展的时间和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在这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便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比如,早发展的发达地区,由于在技术和经济实力上的巨大优势,具有很强的市场扩张能力,其企业本身也具有很强的发展动力与潜力,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地区的发展更需要的是市场条件和自由的经济政策。而落后地区的情况却恰好相反,其在技术和经济实力上的明显劣势,资本的缺乏,企业家阶层的欠成熟等种种条件,使其在与发达地区企业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在这样的地区,如果没有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行政力量的介入,要想获得经济的顺利发展,并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很困难的。
综上所述,在短短的15年中,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和还在发生重大变迁,这是本质性的总体变迁。这种变迁是积累性的,也是革命性的。虽然新结构的具体细节尚难勾画,但其轮廓是确定了的:它将沿着上面描述的方向继续深化与发展。
人类社会具有复杂的结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这就是:
①由人的劳动生产活动形成的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实现着社会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构成为生产力系统;
②在劳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人和人的联系,使生产力获得具体的社会形式,构成生产关系体系;
③以生产关系为社会的基础而派生出的其他各种社会关系,建立起由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以及政治法律观点、各门社会科学、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态组成的庞大的上层建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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