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过路费怎么计算

周鲁2023-04-24  24

1、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 045元/公里。

2、货车正常装载部分小于等于10吨按基本费率每公里每吨008元计费。

3、当正常装载部分大于10吨小于40吨时,从每公里每吨008元线性递减至每公里每吨004元。

4、当正常装载部分大于40吨时,每公里每吨004元。

5、超限率小于等于30%时,超限部分按照基本费率计费。

6、超限率大于30%小于100%时,超限超过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费。

7、当超限率大于100%时,超限0%-30%含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收费。

8、当超限率大于100%时,超限超过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6倍计费。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一般都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工程投资总额,其投资的组成情况;专业部门对该公路及中、长期和远期交通流量的预测资料;拟批准的收费年限;国家和地区在收费期物价上涨的预测。

以及资本市场的变化趋势和银行贷款利率变化的趋势;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准,车主行驶高速公路得到的效益,社会承受能力等等。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各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

天津(津蓟高速)

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

根据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小于14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标准计费;14吨至25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7元/吨公里计费;25吨至50吨的车辆按照0.07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元/吨公里计费;50吨以上车辆按照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

超限运输车辆加价收费标准

1、超限运输车辆判别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制定的国家强制标准,以货运车辆的总轴限为判别是否超限的标准。即:车辆各轴轴荷认定标准之和应为正常车货总质量,若车货总质量大于总轴限的部分即为超限。具体轴重标准如下:两轴车辆单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7吨;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单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5吨;单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10吨;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10吨;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认定质量15吨;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20吨;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15吨;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30吨。

2、超限加价收费标准。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的程度不同,确定超限加价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超认定质量30%以内的部分,按照规定的计重收费费率收取;

超认定质量30%至50%以内的部分,按照0.1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超认定质量50%至80%以内的部分,按照0.15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超认定质量80%至100%以内的部分,按照0.2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超认定质量100%以上的部分,按照0.4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计重收费的计算办法

1、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车货总质量×吨公里费率×车辆行驶里程。

2、超限收费额应为:超认定质量部分×超限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里程。

3、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加超限收费额。

安徽

一、正常车辆的收费标准

安徽省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类别 收费标准 车货总质量M(吨) 备注

高速公路 008元/吨公里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3元/吨公里0043元/吨公里;计费不足20元,按20元计收;不足5吨按5吨计。

普通开放式公路6元/吨车次

普通公路 2元/吨车次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6元/吨车次计费不足10元按10元计收

二、超限运输车辆加价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坚持卸载并进行纠正。为了遏制超限运输,对超限运输继续行驶公路的,按照货车总质量超总轴限的超限幅度确定加收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正常质量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2)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3)超限30%-50%以内(含5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O%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5倍计收通行费。

(4)超限50%-100%的车辆(含10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通行费。

(5)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费。

(6)当车货总质量超规定的总质量限(一般货车40吨或集装箱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数。

安徽省《关于公路载货汽车试行计重征收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特别强调,对超限超载汽车的治理要坚持卸载转运,不得以收费代替处罚。

湖北省

高速公路、长江大桥计重收费标准。

1正常装载(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8元/吨。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2)长江大桥(指军山、荆州、宜昌大桥):基本费率为4元/吨车次。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2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2元/吨车次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

(3)襄荆高速公路至荆州长江大桥连接线: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5元/吨公里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5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4)沪蓉西高速公路宜昌至长阳段:基本费率为015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75元/吨公里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75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2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超限率≤30%的车辆,暂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

(2)30%<超限率≤100%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暂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它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4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

(3)超限率>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暂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它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确定费率计费。

普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标准。

1正常装载(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一级公路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车辆按3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2)二级公路60公里以上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车辆按3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7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7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3)二级公路60公里以下收费站:基本费率为2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2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2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2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2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4)二级公路山岭重丘区收费站: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18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18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9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9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5)500米以下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基本费率为2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2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2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2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2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6)501-1200米以下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3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7)1200米以上公路桥梁(含黄石长江大桥)、隧道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3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7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7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2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超限率≤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2)30%<超限率≤100%的车辆,该车车货总重量符合公路承载标准的部分,以及超过公路承载标准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4倍确定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3)超限率>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以及超过公路承载标准30%(含30%)以内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收取通行费。

计费取整办法。

实施计重收费后,最终费额按以下办法取整:费额零头≤250元,舍去;250<费额零头≤750元,归5元;750<费额零头≤10元,归10元。

江苏

一、正常装载车辆收费标准

江苏省采用计重收费以后,重新制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的基本费率。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原定为005元/吨公里,现已修改)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4元/吨公里(原定为005元/吨公里,现已修改)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在此标准下,车辆在允许的装载质量范围内或在相同的超限区段内时,费率标准随车货总质量的增加在单位成本有所降低,这与交通部“鼓励发展高效运力”,“依法增加运量”,降低大型货车收费标准的要求是一致的。但计重收费一旦出现问题,只能按最低收费标准进行。

二、货车超限判定标准

货车按照总轴限和总质量限来判别是否超重。当车货总质量同时超过规定的总轴限和总质量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1)轴载质量标准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6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重量14吨;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8吨;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2吨;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22吨;

(2)总重判别标准

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和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吨。

三、超限超载车辆收费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超限30%-50%以内(含5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5倍计收通行费;

超限50%-100%以内(含10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通行费;

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费;

当车货总质量同时超过规定的总质量限(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江西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正常装载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10吨以下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到40吨的车,1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收,10吨以上部分按006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元/吨公里计收。40吨以上的车,按40吨的车计算。

超限装载的车

超限30%以内的车,未超部分按正常装载计算,超限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

超限30%到100%的车,超过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2倍到4倍线性递增计收

超限100%以上的车,3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

超限认定标准

车辆的轴载重量(简称轴重)认定标准: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车辆的车货重总量认定标准:三轮货车2吨;四轮货车4.5吨;二轴货车(六轮)17吨;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大于等于1800mm为37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1、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 045元/公里

2、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 090 元/公里

3、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 1462 元/公里

4、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 2138 元/公里

我国高速公路大部分是称重收费如果是小车在高速上行驶平均4到5毛一公里吧,过桥、隧道费等其他消耗费用等另计这只是一个估算,具体费用因时因地而不同。

如果是货车,基本费率 008元/吨·公里 不超载的情况下, 正常装载部分≤10吨 008元/吨·公里 ;10吨<正常装载部分≤40吨,从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 如果正常装载部分>40吨 004元/吨·公里

扩展资料

1、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通行费包括车次费和里程费两部分,同时还包括目的地城市的“四自”工程等代收费。还有如果途中有特大桥和特大隧道,往往也会单独计费。

2、计次费一般不高,小型车辆基本上是5元左右。里程费各省不同,有035元/公里,如辽宁;有04元/公里的,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有045元/公里的,如河南;也有更高的,055元/公里,如福建邵三高速。

3、一般适用的标准为小车04元每公里,货车07元每公里,再大就是1元每公里。按这个基本上能算的出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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