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国时代官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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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官制

律令制下的中央官制以二官八省为基本体制。君主在天皇之下,置有担当朝廷祭祀的神只官与统括国政的太政官(二官),太政官之下实际的行政置八省分担。

中国的律令制中,皇帝集权,并在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辅助皇帝。相对上,日本的律令制(二官八省)是天皇与各省之间代理天皇处事的合议体,特征是设置太政官。

二官八省以外其他的监察行政组织的弾正台及宫中等负责守卫的卫府(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由天皇直辖管理(まとめて、二官八省一台五卫府)。此与“官”是指“役所的事物”,与现在的用法“办公室职员”有所差异。

一、二官

神只官-管理神只祭祀(じんぎさいし)的役所。从太政官独自的组织,但是受到太政官的控制。

太政官-是统管朝廷的最高机关,相当于现在的内阁

太政大臣(だじょうだいじん):太政大臣是所有官职中最高的官职,可以说是天皇师傅的名誉职位,这一职务是最重要的,因为没有适任者就不设置的缘故,该官职空缺的时候很多。织田信长死后受到追赠,丰臣秀吉就任关白后也叙任该职。

左大臣(さだいじん):太政官的长官,总裁太政官所有政务、宫中的典礼等,是朝廷事实上的最高责任者。没有武家叙任过该职,根据秦(中国)的"丞相府"一词,左右大臣也被称为左相府、右相府,简称左府殿、右府殿。

右大臣(うだいじん):太政官的长官,虽然是次席,但权限与左大臣相同。当左大臣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出朝或兼任关白时,代行总裁太政官的政务和典礼。织田信长、德川家康、丰臣秀赖都叙任过此职。

内大臣:太政官编制之外的大臣,权限与前两者也是一样。当左右大臣都不能出朝时,代行总裁太政官的政务和典礼。德川家康叙任该职时,被称为"江户内府殿",织田信雄、丰臣秀赖也曾叙任该职。

大纳言(だいなごん):太政官的首席次官,与大臣共同商讨天下政事,讨论天皇命令的得当与否,也是传达上下言语的重职。大臣不在之时代行太政官的任务,丰臣政权下的羽柴秀长(大和大纳言)、前田利家、丰臣秀次等叙任此职。

中纳言(ちゅうなごん):职务与大纳言相同,但不能代行大臣之事,中纳言的别称是"黄门",原本由来是秦的官职,宫门之扉为**,此官于门内侍立所致。姊小路良赖曾向朝廷申请未果。

参议:与大臣、纳言共同协商政事的官职,是继纳言之下的重职,任用条件相当严格。参议的别称是唐名的"宰相"。足利义辉、足利义昭、北皇具教(参议左中将)等与朝廷亲近者叙任该职。

弁官局(べんかん):分左右两部管理八省的部门。左右弁官局中有大弁、中弁、小弁之职。职务是将上命传达各省,处理庶务。因为要处理太政官内的一切公文,因此非学问出众者不能当此职。战国时代公家多有叙任此职者。

少纳言(しょうなごん):担任天皇的文书的重职后职权衰落,成为管理天皇的官印的有名无实的官职

长官: 太政大臣, 左大臣, 右大臣 次官: 大纳言, 中纳言 判官: 弁官, 少纳言

二、八省

内务省:(又称中务省)侍奉天皇侧近,行使诏敕颁行等宫中一切政务,卿由亲王担任,如无适任者即空缺。秀吉的御咄众宫部继润担任内务卿法印。

侍从是天皇的近侍,职务是进谏天皇的过错,补其不足。北羽的安东爱季屡屡向织田信长赠送鹰、马、天鹅等物,在信长的推举下叙任该职。

长官:内务卿(なかつかさきょう)

次官:内务大辅(なかつかさたいふ)·内务少辅(かつかさのしょう)

判官:内务丞(なかつかさのじょう)

他:侍従(じじゅう)

下设:

中宫职 - 管理后宫相关事务。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がいるときには、それぞれ,置有太皇太后宫职、皇太后宫职、皇后宫职。

左右大舍人寮 - 平城天皇时代左右统合。

图书寮

纸屋院

内藏寮

缝殿寮

糸所

内匠寮(令外) - 圣武天皇时代设立。

阴阳寮

画工司 - 808年与内匠寮合并

内药司- 896年与宫内省之典药寮合并

内礼司 - 808年与弹正台合并

式部省:担任文官任免等一般人事的部门,负责调查文官的事务成绩,上报太政官,以及指导礼仪等工作。卿由亲王担任。信长的右笔(书记)楠正虎叙任式部卿法印一职。

长官:式部卿(しきぶきょう)

次官:式部大辅(しきぶたいふ)·式部少辅(しきぶのしょう)

判官:式部丞(しきぶのじょう)·式部大夫(しきぶのたゆう)

下设:

大学寮

大学别曹

散位寮 - 896年合并至式部省之内。

民部省:管理地方户籍、租税、交通、建设等工作的部门。因为是担当朝廷的税收工作,因此是仅次于内务、式部的要职。五奉行的前田玄以叙任民部卿法印,谒见秀吉的松前庆广担任民部大辅,秀吉的黄母衣众青山一重担任民部少辅一职。

长官:民部卿(みんぶきょう)

次官:民部大辅(みんぶたいふ)·民部少辅(みんぶのしょう)

判官:民部丞(みんぶのじょう)·民部大夫(みんぶのたゆう)

下设:

廪院

主计寮

主税寮

右弁官局

治部省:处理外交事务、高官的户籍管理、监督寺社佛阁等处人员的礼仪,也裁判庶民的婚姻诉讼。石田三成叙任治部少辅之事非常有名。

长官:治部卿(じぶきょう)

次官:治部大辅(じぶたいふ)·治部少辅(じぶのしょう)

判官:治部丞(じぶのじょう)

下设:

雅乐寮

玄蕃寮

诸陵司 - 729年升格为诸陵寮。

丧仪司 - 808年与兵部省之鼓吹司合并。

兵部省:管理武官的人事、诸国的兵马、城池等一切军务的部门,负责录用京和地方的兵士,制成名簿。大内义隆叙任兵部卿。

长官:兵部卿(ひょうぶきょう)

次官:兵部大辅(ひょうぶたいふ)·兵部少辅(ひょうぶのしょう)

判官:兵部丞(ひょうぶのじょう)

下设:

隼人司 - 808年由卫门府编入兵部省。

兵马司 - 左右马寮に统合。

造兵司 - 宇多天皇时与兵库寮合并。

鼓吹司 - 宇多天皇时与兵库寮合并。

主船司 - 废止。

主鹰司 - 废止。

刑部省:管理诉讼的审理、判决、刑罚执行的部门,后因为检非违使厅的崛起,职权旁移,成为有名无实的官职。大谷吉继叙任刑部少辅一职。

长官:刑部卿(ぎょうぶきょう)

次官:刑部大辅(ぎょうぶたいふ)·刑部少辅(ぎょうぶのしょう)

判官:刑部丞(ぎょうぶのじょう)

下设:

囚狱司 - 検非违使抬头变得有名无实。

赃赎司 - 平城天皇时与刑部省合并。

大藏省:管理诸官厅的收支、诸国的调(田地课税)、货币、金银、物价的部门。

长官:大蔵卿(おおくらきょう)

次官:大蔵大辅(おおくらたいふ)·大蔵少辅(おおくらのしょう)

判官:大蔵丞(おおくらのじょう)·大蔵大夫(おおくらのたゆう)

下设:

正藏率分所

织部司

典铸司 - 光仁天皇时与中务省的内匠寮合并。

漆部司 - 平城天皇时与中务省的内匠寮合并。

缝部司 - 平城天皇时与中务省的缝殿寮合并。

扫部司 - 嵯峨天皇时与宫内省之内扫部司合并,于宫内省设置扫部寮。

宫内省:总管皇室的收支、衣食、杂务等宫中之事,同时也兼管诸国献上的食料和御料地(皇室直辖领)。

长官:宫内卿(くないきょう)

次官:宫内大辅(くないたいふ)·宫内少辅(くないのしょう)

判官:宫内丞(くないのじょう)

下设:

大膳职

木工寮

大炊寮

供御院

主殿寮

釜殿

典药寮

乳牛院

扫部寮

正亲司

内膳司

进物所

御厨子所

贽殿

造酒司

酒殿

采女司

主水司

冰室

筥陶司 - 与大膳职合并。

锻冶司 - 与木工寮合并。

官奴司 - 与主殿寮合并。

主油司 - 与主殿寮合并。

内扫部司 - 与扫部寮合并。

内染司 - 与扫部寮合并。

园池司 - 与内膳司合并。

土工司 - 与木工寮合并。

三、职

京职:担当京的租税、商业、道路等民政事务以及司法、警察之事的部门,分左右两部,各自担当东西两半。后来因职权移至检非违使厅而丧失权力。向往京的伊达氏、佐竹氏等诸多东北大名自称京职,陆奥的岩城重隆叙任左京大夫,津轻为信叙任右京大夫。

长官:左京大夫(さきょうだいぶ)·右京大夫(うきょうだいぶ)

次官:左京亮(さきょうのすけ)·右京亮(うきょうのすけ)

判官:左京进(さきょうのじょう)·右京进(うきょうのじょう)

修理职:与木工寮分头管理宫殿的修理和营造的部门。织田信长上洛之际,为柴田胜家申请了修理亮一职。后来秀吉的家臣蜂须贺正胜叙任修理大夫,青山宗胜叙任修理亮一职。

长官:修理大夫(しゅりだいぶ)

次官:修理亮(しゅりのすけ)

判官:修理进(しゅりのじょう)

大膳职:负责在典礼上分配、调理款待臣下宴席的部门,也负责管理诸国献上的食物。武田信玄叙任大膳大夫一职。

长官:大膳大夫(だいぜんだいぶ)

次官:大膳亮(だいぜんのすけ)

判官:大膳进(だいぜんのじょう)

四、东宫

春宫坊:负责皇太子饮食起居一切事务的部门。春宫大夫由皇太子命令封职,管理宫殿。下部组织有主膳监、主马署、主殿署。

长官:春宫大夫(とうぐうだいぶ)

次官:春宫亮(とうぐうのすけ)

判官:春宫进(とうぐうのじょう)

主膳监:负责调理皇太子饮食的部门,主膳正还要负责尝毒。后因为内膳司兼了其职,遂无叙任者。

长官:主膳正(しゅぜんのかみ)

判官:主膳佑(しゅぜんのじょう)

主马署:管理东宫马匹、马具的部门。秀吉的家臣松野重元叙任主马首一职。

长官:主马首(しゅめのかみ)

主殿署:负责东宫扫除、入浴准备的部门。

长官:主殿首(しゅでんのかみ主藏监-废止

舎人监-废止

主工署-废止

主书署-与主藏监合并

主兵署-与主藏监合并

主浆署-与主膳监合并

东宫傅(とうぐうふ)

东宫学士

五、寮

内匠寮:指挥所属工匠修理宫中器物,管理营造的部门,也负责装饰典礼时御座的装饰。

长官:内匠头(たくみのかみ)

次官:内匠助(たくみのすけ)

判官:内匠允(たくみのじょう)

内藏寮:管理皇室财产运营、收支的部门。山科、高仓两氏代代出仕内藏头一职。战国时代公卿山科言继为皇室的财政复兴四处奔走。

长官:内蔵头(くらのかみ)

次官:内蔵助(くらのすけ)

判官:内蔵允(くらのじょう)

缝殿寮:负责天皇、皇后衣服的裁缝,以及调查女官品行和尽职态度的部门。秀吉黄母衣众小野木重次叙任缝殿助一职。

长官:缝殿头(ぬいどののかみ)

次官:缝殿助(ぬいどののすけ)

判官:缝殿允(ぬいどののじょう)

大学寮:负责学生教育、考试的部门,寮内分六种学科。

长官:大学头(だいがくのかみ)

次官:大学助(だいがくのすけ)

判官:大学允(だいがくのじょう)

主计寮:管理税收(调、庸)、朝廷预算、决算的部门。加藤清正叙任主计头一职。

长官:主计头(かずえのかみ)

次官:主计助(かずえのすけ)

判官:主计允(かずえのじょう)

主税寮:管理诸国田税、米仓收支的部门。

长官:主税头(ちからのかみ)

次官:主税助(ちからのすけ)

判官:主税允(ちからのじょう)

雅乐寮:负责培养、选拔舞人和乐人的部门。酒井忠世在江户幕府成立后,叙任雅乐头一职。

长官:雅楽头(うたのかみ)

次官:雅楽助(うたのすけ)

判官:雅楽允(うたのじょう)

玄蕃寮:管理寺院、僧尼的名簿,接待外国公使,以及监督在京外国人的部门。久留米的有马丰氏叙任玄蕃头一职。

长官:玄蕃头(げんばのかみ)

次官:玄蕃助(げんばのすけ)

判官:玄蕃允(げんばのじょう)

木工寮:与修理职协力营造、修理宫殿,采集木材、制作工艺品的部门,寮下有诸多工匠。

长官:木工头(もくのかみ)

次官:木工助(もくのすけ)

判官:木工允(もくのじょう)

马寮:分左右两部饲育、训练从诸国牧场(武藏、上野、甲斐、信浓)集中的宫中马匹,管理马具、饲料的部门。足利义昭等历代将军都叙任左马头一职。马寮的唐名又称典厩署。 左、右马寮 - 桓武天皇时,左右马寮合并为主马寮,后来再分为两级。 内厩寮(ないきゅうりょう)-奈良时代新设,合并自左、右马寮

。主马寮(しゅめりょう)-内厩寮与左、右马寮合并,平安时代废止

长官:左马头(さまのかみ)·右马头(うまのかみ)

次官:左马助(さまのすけ)·右马助(うまのすけ)

判官:左马允(さまのじょう)·左马大夫(さまのたいふ)·右马允(うまのじょう)·右马大夫(うまのたいふ)

兵库寮:负责兵器管理、买卖的部门。 左・右兵库(ひょうご)-寮格,与内兵库等组织统合后再改组成兵库寮 。内兵库(ないひょうご)-司格,合并自左、右兵库

长官:兵库头(ひょうごのかみ)

次官:兵库助(ひょうごのすけ)

判官:兵库允(ひょうごのじょう)

大炊寮:负责典礼、宴会上食物的调理,诸国收获粮食配给的部门。大炊头也管理御料地,土井利胜叙任大炊头一职。

长官:大炊头(おおいのかみ)

次官:大炊助(おおいのすけ)

判官:大炊允(おおいのじょう)

主殿寮:负责内里(天皇日常生活之所)的扫除、天皇入浴的准备、管理坐舆的部门。

长官:主殿头(とのものかみ)

次官:主殿助(とのものすけ)

判官:主殿允(とのものじょう)

典药寮:负责诊疗、药园管理的部门。典药头一般由长于医术者担任,和气、丹波两氏代代出仕此职。战国时代公卿丹波盛直叙任此职。

长官:典薬头(てんやくのかみ)

次官:典薬助(てんやくのすけ)

判官:典薬允(てんやくのじょう)

扫部寮:负责宫中的清扫,典礼时场所准备的部门。井伊直孝叙任扫部头一职。

长官:扫部头(かもんのかみ)

次官:扫部助(かもんのすけ)

判官:扫部允(かもんのじょう)

图书寮:负责朝廷书籍管理、国史编纂的部门,也担当佛经、佛像的管理。

长官:図书头(ずしょのかみ)

次官:図书助(ずしょのすけ)

判官:図书允(ずしょのじょう)

六、司

内膳司:负责天皇饮食的部门。奉膳由高桥、安阴两氏为长官代代出仕。长官同时还要尝毒,后来也兼司主膳监的工作。

长官:内膳奉膳(ないぜんぶぜん)·内膳正(ないぜんのかみ)

判官:内膳典膳(ないぜんてんぜん)

市司:监督京市的部门,分东西两部管理财物和物价,取缔违法营商。片桐且元叙任东市正一职。

长官:东市正(ひがしのいちのかみ)·西市正(にしのいちのかみ)

判官:东市佑(ひがしのいちのじょう)·西市佑(にしのいちのじょう)

隼人司:指挥管理隼人族的部门。九州南部(萨摩、大隈)有着被称为隼人族的异民族,行动迅速,非常勇猛,被特征为宫城警备。薄田兼相叙任隼人正一职。

长官:隼人正(はやとのかみ)

判官:隼人佑(はやとのじょう)

织部司:纺染朝廷所需染织物的部门。织部烧的创始人古田重然叙任织部佑一职相当有名。

长官:织部正(おりべのかみ)

判官:织部佑(おりべのじょう)

采女司:负责采女挑选、教育管理的部门。采女是服侍天皇、皇后日常生活的女官,从地方郡司、豪族的子女中挑选美貌少女,后来采女从在京诸氏的家中挑选,女官大都生长于京都。至战国时代,成为有名无实的官职。

长官:采女正(うねめのかみ)

判官:采女佑(うねめのじょう)

主水司:管理饮水、粥、酒、冰窖等物的部门。茶人上田重安叙任主水正一职。

长官:主水正(もんどのかみ)

判官:主水佑(もんどのじょう)

七、弹正台

弹正台:作为中央官职之一独力于朝廷之外,负责管理风俗,揭发左大臣以下不正行为的部门。后职权为检非违使厅所夺,成为有名无实的官职。但因为该职有“纠正一切恶徒”的意思,从织田信长开始在武家中一直很有人气。织田氏代代自称弹正忠。

长官:弾正尹(だんじょういん)

次官:弾正大弼(だんじょうだいひつ)·弾正少弼(だんじょうしょうひつ)

判官:弾正大忠(だんじょうだいちゅう)·弾正少忠(だんじょうしょうちゅう)

八、卫府

近卫府:分左右两部护卫天皇,警备皇居内侧的部门。天皇行幸之际也作为亲兵侍奉。大将是非常重要的官职,极难受任。最上义光叙任左近卫少将兼出羽守,上杉景胜叙任左近卫权少将。

长官:左近卫大将(さこのえたいしょう)

右近卫大将(うこのえたいしょう)

次官:左近卫中将(さこのえちゅうじょう)·左近卫少将(さこのえしょうしょう)

右近卫中将(うこのえちゅうじょう)·右近卫少将(うこのえしょうしょう)

判官:左近将监(さこんしょうげん)·左近大夫(さこんたいふ)

右近将监(うこんしょうげん)·右近大夫(うこんたいふ)

兵卫府:警备皇居外周区域,行幸和行启之际担任警备和杂务的部门,也分左右两部,多任用弓马娴熟之士。

长官:左兵卫督(さひょうえのかみ)·右兵卫督(うひょうえのかみ)

次官:左兵卫佐(さひょうえのすけ)·右兵卫佐(うひょうえのすけ)

判官:左兵卫尉(さひょうえのじょう)·右兵卫尉(うひょうえのじょう)

卫门府:分左右两部镇守皇居诸门,管理人员、资材进出的部门。行幸之际担当先导。松永久通叙任右卫门佐一职。卫门又称金吾,金吾乃辟邪之鸟名。 左卫士府、右卫士府(えじふ)-与卫门府合并后改称左右卫门府

长官:左卫门督(さえもんのかみ)·右卫门督(うえもんのかみ)

次官:左卫门佐(さえもんのすけ)·右卫门佐(うえもんのすけ)

判官:左卫门尉(さえもんのじょう)·右卫门尉(うえもんのじょう)

隼人司-移交兵部省管辖

中卫府(ちゅうえふ)-奈良时代新设,后来被废止。

授刀卫(じゅとうえい)-奈良时代新设,近卫府的前身

外卫府(がいえふ)-奈良时代新设,近卫府的前身

九、使厅

勘解由使厅:监察交代国司事务的部门,避免国司利用职权横行一方。所谓解由,是后任者为向前任者所递交证明前任者任期中并无租税等不正行为的证明书,所进行的调查。黑田官兵卫叙任勘解由次官一职。

长官:勘解由长官(かげゆのかみ)

次官:勘解由次官(かげゆのすけ)

判官:勘解由判官(かげゆのじょう)

检非违使厅:管理京的治安、卫生、民政。职位重要非常,多从家室良好的人物中选拔。起初是检举犯人、管理风俗,后也从事诉讼和裁判工作,势力强大。

长官:検非违使别当(けびいしのべっとう)

次官:検非违使佐(けびいしのすけ)

判官:検非违使尉(けびいしのじょう)

十、藏人所

藏人所:作为天皇的秘书官经常从事宫中的机密文书,从事与太政官的联络和宫中庶务的部门。因为天皇向太政官下命令时,手续复杂容易泄密的缘故,故设此职。多从名门子弟和才能之士中选拔,后势力扩大,也掌握宫中所有的典礼。还有,藏人头可说是通往上级大臣的阶梯。

长官:蔵人所别当(くろうどどころのべっとう)

次官:蔵人头(くろうどのとう)

他:五位蔵人(ごいのくろうど)·六位蔵人(ろくいのくろうど)

十一、后宫

后宫十二司

内侍司

兵司

蔵司

书司

缝司

膳司

酒司

阐司

殿司(主殿司)

扫司

水司

薬司

十二、家令

家令

十三 、其他主要令外官

修理职- 淳和天皇时,一时期与宫内省的木工寮统一。

斋院司

铸钱司

斋宫寮 - 斋宫时运作,掌馆伊势太神宫、伊势神领相关事务。斎宫寮之下置斋宫十二司(舍人司、藏部司、膳部司、炊部司、酒部司、水部司、殿部司、扫部司、采部司、药部司、门部司、马部司)。

检非违使厅

勘解由使厅

谷仓院

藏人所

御书所

一本御书所

内御书所

画所

作物所

御匣殿

乐所

内竖所

院厅

女院厅

后院(淳和院等)

内教坊

施药院

崇亲院

诸使

诸司

诸所

造寺司

造京司、造宫司

[编辑本段]地方官职

一、地方

太宰府:治理九州地方的部门,担当国防、外交等九州一切政务。亲王叙任名誉性的帅,大贰是实质性的长官。从右大臣菅原道真以来,太宰府权帅一直作为大臣的流罪、左迁之职。筑前守护武藤氏自镰仓以来,代代与少贰氏共同出仕太宰少贰之职。与少贰氏相争的周防大内义隆为求正当性支配北九州,向朝廷申请其上位的大宰大贰获得准许。

长官:太宰帅(だざいのそち)

次官:太宰大弐(だざいのだいに)·太宰少弐(だざいのしょうに)

判官:太宰大监(だざいのだいげん)·太宰少监(だざいのしょうげん)

秋田城:为防备虾夷入侵而在出羽国秋田郡所置之城。开始设秋田城司管理该城,后来出羽介专任城务一职,遂有名无实化,但这一官职仍旧作为武家的荣耀保存了下来。织田信忠攻打美浓国岩村城时因战功叙任秋田城介。北羽的安东(秋田)氏代代自称此职。

长官:秋田城司(あきたじょうのつかさ)

次官:秋田城介(あきたじょうのすけ)

二、国司

置于各国的地方官,相当于现在的知事,总管该国的行政、司法、警备等一切政务。长官称为守,次官称为(介)上总、常陆、上野三国是亲王属国,因此介是实质上的长官。国司与中央贵族相比地位要低。各国根据人口分成大、上、中、下四类,战国时代有许多武将自称国司。

大 国

上総介 常陆介 上野介 大和守 河内守 伊势守 武蔵守 下総守 近江守 陆奥守

越前守 播磨守 肥后守

上 国

山城守 摂津守 尾张守 三河守 远江守 骏河守 甲斐守 相模守 美浓守 信浓守

下野守 出羽守 加贺守 越中守 越后守 丹波守 但马守 因幡守 伯耆守 出云守

美作守 备前守 备中守 备后守 安芸守 周防守 纪伊守 阿波守 赞岐守 伊予守

筑前守 筑后守 肥前守 豊前守 豊后守

中 国

阿波守 若狭守 能登守 佐渡守 丹波守 石见守 长门守 土佐守 日向守 大隈守

萨摩守

下 国

和泉守 伊贺守 志摩守 伊豆守 飞騨守 隠岐守 淡路守 壱岐守 対马守

[编辑本段]番外

这里介绍一些珍稀的官位。

摄政·关白:摄政是代行幼年天皇政事之职,关白是辅佐成人天皇行政事之职。此二职均由当时官位最高大臣兼任。羽柴秀吉做关白近卫前久之养子,从而叙任关白。太阁则是该人辞去关白,其子就任关白的情况下,该人的称号。

带刀先生:带刀是警备东宫的人员,其首领被称为带刀先生,多用长于武艺射艺之人。若玩忽职守将立被免职。作为警备关白武官的丰臣三中老之一的堀尾吉晴叙任带刀从五位下。

琉球守:尼子氏重臣龟井兹矩所称的官职(原本无此一职)主家灭亡后他成为丰臣秀吉的家臣,在姬路城论功行赏他被授予因幡半国之际,自愿渡海攻取琉球。秀吉感动之余赐一团扇,正面写着"龟井琉球守殿"反面写有秀吉的标记。后来兹矩从事朱印船贸易,在长崎试建西洋型帆船,琉球守一职确实很合适其人。

三浦介:最初以相模国三浦郡为大本营的三浦义明被称为三浦大介,后源赖朝任命义明的次男义澄为三浦介,得以世袭。北条氏灭亡后,该职空缺,奥州的芦名盛隆向织田信长献上名马三头,蜡烛千支,在信长的斡旋之下叙任该职。

大内介:大内氏的先祖是百济圣明王的第三子琳圣太子,至周防后被赐予多种良姓。十二世纪中叶,大内氏占据了周防国的要地,被任命为周防权介。以后子孙也代代世袭,被称为大内介。

靫负尉:北条氏直家臣小川靫负尉(实名不明)所称官职。靫负尉是卫门尉的别名,卫门府常背负靫(盛箭之筒)警备宫门,因此得名,又被称为靫负之司。称此官职者相当之少。

少纳言是日本律令制下太政官下属三局之一的官职。

负责奏报日常事务,掌管内印(天皇御玺)、外印(太政官印)及驿钤等。官位相当于从五位上,有兼任侍从的规定。定员3名,后有增减。813年(弘仁四年)设藏人一职,主要职事归之,少纳言成为闲职,只掌管钤、印等事。

律令制:

律令制(大宝律令)以前整备的官制体系。

大和王权形成期时,“姓(カバネ)”是指血缘集团,“氏(ウジ)”则指同族集团。 一方、以皇族(大和大王家族)为中心的支配体制强化,为了更有效录用血缘及势力无关人材登用,将官位(冠位)制度(官职位阶制度)引进。

603年(推古11年)、圣德太子制定“冠位十二阶”、その嚆矢である。官位制度从冠位十二阶至到律令官位制为止,出现多次的变迁(日本官位制度的变迁,ja:冠位官位制度の変迁)。

整备氏姓制度、官位制及职掌体育的整备是律令制。668年(天智8年)最初制定的“令(りょう)”是近江令,689年(持统3年)飞鸟净御原令开始进行体系化。701年(大宝元年)成立大宝律令。

中央官制:律令制下的中央官制以二官八省为基本体制。君主在天皇之下,置有担当朝廷祭祀的神祇官与统括国政的太政官(二官),太政官之下实际的行政置八省分担。

中国的律令制中,皇帝集权,并在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辅助皇帝。相对上,日本的律令制(二官八省)是天皇与各省之间代理天皇处事的合议体,特征是设置太政官。

二官八省以外其他的监察行政组织的弾正台及宫中等负责守卫的卫府(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由天皇直辖管理(まとめて、二官八省一台五卫府)。此与“官”是指“役所的事物”,和现在的用法“办公室职员”有所差异。

历史。日本县不用令制国名是因为历史原因,日本令制国,又称律令国,是旧时日本在律令制下所设置的地方行政区划,自奈良时代开始实施,直到明治初期的废藩置县为止。在日本的历史上,曾经采用律令制来划分行政区域,那个时候全国被分为“五畿七道”。

从公元 645年的大化改新起到明治维新前的日本封建主义经济制度。通常分为早期(7世纪中期至8世纪初)、中期(8世纪初至 16世纪末)和晚期(17世纪初至19世纪中)三个发展阶段。

早期和中期 大化改新确立以公地公民为基础的律令制国家体制后,出现了早期封建经济以“公地公民”的土地国有制、班田授受的“计口分田法”、租庸调徭榨取农民剩余劳动为基本特征。 8世纪初,日本政府为增加耕地,多次颁布法令,如“三世一身法” (723)、“垦田永年私财法” (743)等,鼓励民间垦田并承认垦田私有。于是有势力的贵族、寺社积极垦田,设置庄园,史称垦田型庄园,随着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律令制的公地公民原则日益受到破坏。到平安中期(10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献地型庄园,并逐渐取代垦田型庄园而成为中世庄园的基本形态。这种庄园主要是地方豪族为摆脱政府的控制,谋取免课特权,把土地所有权名义上捐献给中央豪族或寺社并交纳一定年贡,然后接受这种名义上的领主(称为领家、本所或本家)的任命,以庄官(庄园的管理者)的身份掌握着庄园的实际领主权。镰仓幕府成立后,立即建立“守护”、“地头”制度,以自己的将士担任这些职务,对原庄园主或自己的新功臣则发给“封地状”,以确立其占有土地的权利。于是,庄园制一变而为封土制,封建制度确立起来。庄官职被地头(武士)所取代,建立兵农合一体制。地头具有管理庄园土地、统制庄民、征收年贡夫役以及治安警察等权限,是庄园的实际支配者。庄园的基本农民是名主和作人。名主一般是包括旁系家族及奴仆在内的家长制大家族共同体。一方面耕种领主的土地,负担年贡和徭役,一方面占有少量的名田(自有地),统率全家族从事耕作。这种庄园领主土地所有和农奴(名主)劳动,便成为中期封建经济的基础。

镰仓后期,庄园领主把一部分实物地租(稻谷)通过商人卖给地方市场,以货币代替实物地租,促进了原来极不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南北朝室町时期,手工业和商业日趋繁荣,地方市场由原来每年春秋两次市集发展为每月三次或六次的三斋市或六斋市。战国时期,城下町和海港城市也迅速发达起来,出现了行会组织(座)、栈房(问屋)、汇兑业(替米、替钱)。

由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自南北朝以来农村发生分化,名主大家族共同体趋于解体,小农个体经营日益加强。与此同时,出现了新的村落组织(村)。同时,由于守护大名向庄园扩张势力,庄园日益守护领化。结果,导致庄园制的解体和守护领国制的形成。

晚期 自织田信长(1534~1582)灭室町幕府(1573)至明治维新(1868)、明治废藩(1871),是日本封建社会的后期,日本史学一般称为近世。近世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以幕(将军)藩(大名)领主的土地所有和小农耕作的农奴经济为基础的幕藩制。在幕藩体制下,将军是全国最高封建领主,掌握全国政权,对大名的封地拥有改易和转封的支配权。家臣从大名取得土地,但必须同土地分开,住在城里,把土地委托农民经营,收取以稻谷为中心的年贡,经营这种土地的是单婚制小农民,称为本百姓,每户分得约一町步土地。他们被固着在土地上,除担负地租和徭役外,还受到禁止买卖土地、限制份地以及限制种植等一系列的超经济强制。农民的生产活动是在村落共同体内进行的,村落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缴纳年贡的单位。

近世经济是以领主剥削农民实物地租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但领主必须出卖所得实物以购买其他生活必需品。同时由于大名对将军履行参觐交代和军役等义务,负担着多项的领外支出,因而也必须出卖所得实物。为了方便大名出卖米谷,幕府设立了全国中心市场大阪,出现了特权商人和同业行会(株仲间)。这种比较发达的商品货币经济,是幕藩体制必不可少的经济支柱。与此同时,随着近世本百姓自给自足经济的部分解体和剩余生产物的商品化,农村的商品经济也日益发达起来。18世纪,幕府为增加收入,实行商业统制政策,确认了江户、大阪和京都的商人公会。同时,实行殖产兴业政策,准许农民经营副业,以强化地租。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从根本上动摇了幕藩体制的经济基础。

19世纪,幕藩经济陷于严重危机,幕府虽然多次试图进行改革,但毫无结果。封建经济日趋解体,终以开港为契机,爆发了倒幕维新运动。

日本的宫廷及贵族府中亦有女官制度。但随着时代转变,不同时代的女官职称和职务均有变化。 日本实行律令制之后,宫廷女官在除更衣以外由后宫十二司管辖。包括内侍司(又称尚侍所)、藏司、书司、药司、兵司、袜司、殿司、扫司、水司、膳司、酒司、缝司,各司有首席女官一人。十二司的下级女官为女嬬、采女,负责各司杂务。根据《日本书纪》记载,采女是飞鸟时代地方豪族向天皇定献上女儿的习惯,属于人质的一种,大宝律令后制度化。

更衣为御衣的便殿勤务所职官,初期为从四、五品的散职,位在女御之下。随着女御地位的提高,后来转变为侍奉、起居,亦因为经常侍奉天皇而侍妾化,成为位阶第二高的嫔妃位号。

十二司女官

内侍司: 掌供奉常侍、奏请、宣传,检校女嬬兼知内外命妇朝参,以及禁内礼式之事。

尚侍本是尚侍所的首席女官,相当于天皇的秘书长,定员二人,主要负责管理内侍司各事务,掌管神器、后宫事务奏请和赏罚、后宫女官及官员夫人的管理,传达天皇敕令等。最早是从五品的散职。自从平城天皇授与所宠爱的藤原药子尚侍一职之后,此职位便擢升为勋三品的官阶,同时担任尚侍一职的人也固定从重臣的未婚之女或功臣之妻所选出。初期尚侍为宫廷最高女官,并非天皇妃嫔,但尚侍需常伺候于天皇跟前,故常有侍妾化的情形出现,后来正式被收编为天皇嫔妃一列。之后便由其次官典侍接替尚侍之职务。

典侍本是宫中尚侍所的次官,地位仅次于尚侍,定员四人。尚侍正式成为嫔妃的位号之后,典侍就成为尚侍所的最高女官。由于其职务常随侍于天皇面前,故也和尚侍一样侍妾化,后来成为后宫妃嫔的正式位号。之后由其次官掌侍升等成为尚侍所内的最高女官。

在掌侍之下有女嬬一百人。

藏司:

掌神玺、关契、供御衣服、巾栉、服玩(即祭祀相关的器物),以及珍宝、彩帛、赏赐之事。首席女官为尚藏,下有典藏二人,典藏之下有掌藏四人,女嬬十人。

书司:

掌供奉内典、经籍及纸、墨、笔、几案、丝竹之事。首席女官为尚书,下有典书二人,女嬬六人。

药司:

掌供奉医药之事,首席女官为尚药,下有典药二人,女嬬四人。

兵司:

掌供奉兵器之事,尚兵一人,典兵二人,女嬬六人。

袜司:

掌宫合管镒及出纳之事,首席女官为尚袜,下有典袜四人,女嬬十人。

殿司:

掌供奉舆伞、膏、沐、灯油、火烛、薪炭之事(即日常生活用品),首席女官为尚殿,下有典殿二人,女嬬六人。

扫司:

掌供奉床席、洒扫、铺设之事,首席女官为尚扫,下有典扫二人,女嬬十人。

水司:

掌进浆水、杂粥之事,首席女官为尚水,下有典水二人,采女六人。

膳司:

掌知御膳进食先尝、惣摄膳羞、酒醴、诸饼蔬果之事(即先尝供皇室食用的食物以察看是否有问题,并管理酒类、饼食、蔬果等),首席女官为尚膳,下有典膳二人,掌膳四人,采女六十人。

酒司:

掌酿酒之事,首席女官为尚酒,下有典酒二人。

缝司:

掌裁缝衣服纂组之事,兼知女功及朝参(即做衣服、女红及命妇朝见之事务),首席女官为尚缝,下有典缝二人,掌缝四人。 大奥中雇用的女官称为奥女中,负责服侍将军的生母和妻妾。进入大奥供职前需提交不泄大奥所见所闻的誓书和血手印。奥女中划分为三类:御目见以上(有资格参见将军和御台所)、御目见以下(没有资格参见将军和御台所)、部屋方(只能在长局内行走,是高级女中私人雇用的女佣)。

女中在大奥出仕年期不定,在上下任将军之间更替时有机会脱离大奥,亦可以视乎年资取得假期返家,双亲生病、去世的话亦可特别告假外出。高级女中如御年寄可到宽永寺和增上寺参拜,或者出使大名家,亦可借机私服观赏戏剧。

有不少武士、町人(商人)之女将出仕大奥视为婚前修行的一种,可以借此学习礼仪,也是一种身份象征。在大奥有机会晋升至高级女中,或者成为将军侧室,获得权势之外,也能光耀家族门楣。 现代宫廷女官属于特别职公务员,为宫内厅的职员,有女官长、女官、东宫女官长、东宫女官、侍女长等职位。由昭和天皇开始,已婚的女官可采上下班制,不必在宫中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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