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出家当和尚,还需看你是否符合条件达到要求,不符合条件是不收的。
出家的条件
佛教对于出家是有着严格规定的。一个人要出家,除了信奉佛教、真心愿意皈依佛门之外,一般来说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一个自由人。为人子女的,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等。总之,出家前要摆脱人的所有社会属性。
二、要接受身体检查。一些患有疾病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是不允许出家的。主要有:患有恶疾的人;“黄门”,就是被阉割的人,这样的人是佛教尤其忌讳的;男性或者女性性征不全的人,这样的人被佛教视为身体不净。
三、没有犯过罪。尤其是犯过重罪的人是被禁止出家的。
四、没有债务纠纷。
如果你还没有形成这种认识,暂时先不要出家。另外,家里的关系要处理好。佛经里讲,父母不听,不得出家。但这却不是原则性的,历史上有很多高僧大德,像虚云老和尚,虽然没有征得父母同意也还是出家了。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因为很多父母对佛教根本不理解,想要让他们同意了再出家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有的人不管父母是不是同意就跑出来了,这种情况也很多。如果已经结婚了,出家之前当然先要离婚。从年龄上看,戒律里规定,7岁以下不能出家,60岁以上不能出家,因为在那样的年龄连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要人家养着你。所以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也不能出家,不能出家后让别人来照顾你。还有其他一些条件,比如说,如果担任比较重要的党政职务,必须辞职之后才能出家;如果欠了债,必须把债还清以后才能出家;还有一些其它的条件,如阴阳人不能出家,犯了破坏他人梵行、贼住等重罪的不能出家,也就是曾以在家人身份假冒出家人参与过僧团内部重要会议的人不能出家。总之,有十三种情况会造成出家的障碍,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下面再回答一下你们所关心的另一些问题。对于出家人来说,户口和档案都不重要,很多寺院里的僧人都没有户口,真正把户口迁到寺庙里面的没有几个。我所在的南普陀住了三百多个出家人,差不多只有二、三十个人有户口。如果寺院希望有些人能够长期地、稳定地住在那里,就会设法将其户口迁到寺院,但对出家人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无论有没有户口,待遇是一样的。另外,你住在哪个寺院,就由哪个寺院给你提供日常所需及医疗费用。寺院的经济是独立的,国家对于寺院的政策是自己养活自己。每个寺院都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某些寺院拥有土地,可以从事一些农业生产,还有很多寺院的收入来自旅游业。僧人的基本生活绝对有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寺院还会将部分收入用于慈善和弘法活动的开展。
参考资料:
条件:1、单身:未婚,或已离婚;2、父母健在的,要取得父母同意;3、六根具足: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无不良嗜好;4、有慈悲心,能够真正的、一心一意的为众生服务(即修持佛法、弘法利生)5、能够严持戒律。
途径:任意找一座寺院,礼佛后到客堂礼知客师或照客师说明自己的个人情况并表明要发心出家。如果师父觉得你与本寺有缘,师父便会安排你到寮房住下,并安排你负责什么工作。一般要在寺院发心工作一年左右,由全是僧众根据工作表现决定你是否适合在本寺出家。也有不到一年就告诉你不适合出家的、也有不到一年就同意剃度的。主要是看你自己的发心情况了。
大多数佛学院是出家(即剃度)一年以后才能报考。
出家当和尚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
1自己身上是不能够有任何的传染性疾病的,比如皮肤病、艾滋病这类。
2身上是不能有任何债务问题的,如果你有债务在身的话那不叫出家,只能说是躲避债务。
3要想出家的话肯定也是必须没有做过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的,如果你正在打官司或者是处理什么事物的话,寺院也不会要你。
4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5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
扩展资料:
短期出家的条件
①、男众沙弥班:年满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众净人班(无需剃发):18岁以上、60岁以下。
②、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严重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精神及心理疾病、弱智、六根不全等)。
③、目前无违法违纪在逃行为者。
即出家之期可三日、七日、一月、三月、半年、三年等,皆可量己身心所能堪受者而行之。出家功德,高于须弥,深于大海,广于虚空,不可称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家
出家不是那么简单。要求很高。
要有正见。
慎重!
我十二分的郑重对您说,
1、请问你真正出家的目的是什么?真正出家应该是什么目的?明确吗?
2、能持五戒吗?比如*戒?
3、真对红尘俗世不留恋 达到了出家的要求吗?出离心够吗?对佛法自信有正见吗?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
‘在家’之对称。指辞别家庭眷属、弃舍世务而专心修行佛法。又称出尘。《显扬圣教论》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谓持出家威仪相貌,弃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净自活。’
出家的行为自古即行于印度,吠陀时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脱之人。之后,婆罗门教徒等亦承受其风,多入山林闲寂处专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释尊之出家学道为始,乃至尔后之教团乃以出家人为核心。
‘云何善法欲?谓如有一或从佛所或弟子所,闻正法已,获得净信,得净信已,应如是学。在家烦扰,若居尘宇,出家闲旷,犹处虚空,是故我今应舍一切妻子眷属财谷珍宝,于善说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于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圆满,于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谓即由此胜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劳策所学尸罗,是名正出家。’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引齐文宣王萧子良之说,谓出家有十八难行∶(1)辞父母亲情,(2)割妻子恩染,(3)弃权势地位,(4)忍饥苦而节食,(5)绝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厌翘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离,(8)不畜聚钱帛而弃散,(9)不恃奴僮而自给,(10)不睹五色,(11)不闻八音,(12)不藏饰玩,(13)不溺安身养体而忘形舍命,(14)不贪眠卧昼夜不寝,(15)息交游而处寂,(16)饮馔不入口,(17)午后不取食,(18)处冢间而离爱
◎附∶木村泰贤着·欧阳瀚存译《原始佛教思想论》第三篇第四章(摘录)
(一)真正出家与其动机∶凡在家者,苟信仰佛陀,依其教法而修行,即能达于解脱之大目的。虽然,要而言之,世间乃以欲为根基而成立,则于此世间,而行真正无欲无我之修养,固属非常之难事。此所以仅于表面上,限定在家之得果,为第三不还果,而不承认其现法涅盘也。是故蓦直突进于大理想,可推挚克使此现实显现之方法,即在依于出家与为乞士,而得无我无欲之生活。夫舍家、舍财、舍恩爱,斯乃离舍我执我欲之修道也。如《中部》第三十八经〈Maha^tan!ha^san%khaya-sutta〉云∶
‘居家生活有障碍、有尘埃,出家生活则豁达自由。凡在居家,则难于纯一专心奉持梵行,迄于寿命尽,不如我今剃须发、着袈裟(坏色衣)。由居家而至于无家,如是彼遂舍少财或多财,舍多少之亲属,剃须发,着袈裟,由居家出离于无家。’
此盖佛陀于力陈世间修行难于彻底后,常时极力称道之文句也。夫剃须发着坏色,寖至无一定住所,非仅为出家之仪表,乃在对于世间执着之种因,真能离舍,集注精神,专肆力于永远之解脱。顾自历史言,亦如前所常述,此亦因袭于婆罗门之第三期,或第四期之制度。惟婆罗门教制度,须至老年期,方得出家。佛陀则不问年龄之老幼,凡属感念人生痛苦者,皆得劝令出家,此与婆罗门之制度大异。盖如佛说,若人生年龄,具有一定,则耄岁出家,虽亦具有用意,然谓必俟年老,方志于道,是为对于永远之不忠实者,故不必以此为限。此佛教团所以有老少男女之种种出家者,即据此理由,而为佛陀所奖励之结果是也。
是故佛陀之所谓出家,须有非常巨大之决心。自原则言,苟非真在期诸永远之解脱,暨真能体验人生之无价值者,终莫能有此期望。何则,夫人当毛发未燥,血气方盛之时,欲其遗弃人世,自非易事。试征诸佛弟子之先例,曷尝不以动机真纯,道念坚巩,牢不可拔哉。今吾人虽无暇一一记述之,若略举先例,则如赖吒和罗(Rat!t!hapa^la)诚为其中之一人也。按赖吒和罗者,生于俱虑国,为良家之单传子。自受佛陀教诲,即痛念人生,力求解脱,难以休止,虽父母涕泣劝阻,亦弗听顺,遂至绝粒,下伍乞丐,期修正道。似此态度之坚决,即以全世界畀之,亦莫之能夺也。此项事迹,具载于《中阿含经》卷三十一〈赖吒和罗经〉(《中部》第二十八经〈Rat!t!hapa^la sutta〉)与《长老歌》(《Theraga^tha》,776 ~805)等,尤其《长老歌》且叙及其出家后之抒怀,益使人肃然正襟。迨佛教诗人马鸣出,撰《赖吒和罗歌》,相传谓多有因诵此歌而出家者,信非妄语。综之,佛教教团,真正理想的出家,实以如斯动机与决心为原则,即佛陀自身,亦系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故以如斯出家,推挚真正之出家也。
兹宜注意者,佛弟子中,由于个人之特殊经验,痛感人生,因而出家者,固属不少。但为佛教之仪表者,则谓由于个人之经验,毋宁以为由于人生全体之无常、苦、空、非我而出家,乃为真正。如佛陀及前述之赖吒和罗,与长者子耶舍,其个人均无别项罪恶,亦未受特殊之悲惨,然亦有此伟大之发心是也。尤其为无常与业相结之观念,更属最大之动机,与佛陀以至众弟子,皆多因此而出家,盖如前述。吾人之生命,常望其持续发展于无穷,然事实则与此相反,固属人事之常,苟加深念,洵为最大悲痛者矣。矧欲世界所最重之财力、权力、名誉、恩爱等,胥不能为谁何,此所以不能不离舍之,而别谋拯救之道,凡此在赖吒和罗之述怀中,言之綦详。综之,斯即前篇末所述,适应于窥见人生全体价值判断之出家,乃得谓为出家之哲学的根据是也。
(二)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自实际言,现今亦如此。凡为佛弟子,未必均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尤其当佛陀僧伽势力强盛之时,依附之人既多,故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者,亦殊不少。盖有以出家为佛弟子,虽无特定职业,然当勿虞衣食,而以此为乐事者。亦有以国事多艰,盗贼凭陵,债务相逼,心生恐怖,乃至为谋衣食之安全而出家者。甚或有外道欲盗佛法而出家者,是故虽为佛弟子,不必咸属热心行道。其中固多有不可信赖之徒,亦奚足异。故佛陀分出家之种类为四∶第一为道行殊胜者。第二为能说道义,而不必能行者。第三以修道为名,而图生活者。第四为道行之玷者。夫此非专以佛弟子为标准之分类,而得应用于一般之沙门团,固不待论,惟佛弟子亦当包括于其中。即须知真正出家者,仅为第一种。至于第四种,则为玷辱教团,不足与伍者也。
然则佛陀何以不完全排斥此类不纯之动机者欤?按佛陀为绝世大教主,自信于出家后,能使彼辈变为纯正之动机也!盖如佛弟子中,其初由此道,后卓然成为罗汉者,亦不乏人。试观《长老歌》与《长老尼歌》之所言,其事甚着。即佛陀不别四姓,不分男女,均认为道器。由其出发点言,虽以纯粹之动机为贵,然其不纯正者,亦姑许之,并指导一切,俾至于真道,所谓具有教诫示道之妙术是也。佛陀之所以成为三界导师,固即以此,然自僧伽言,其由于不纯之动机,归依佛陀,是为违反佛陀,污蔑僧伽,乃所最忌者,当不待言。故自上引之《赖吒和罗经》,以至《沙鸡帝三族子经》等之说法,皆不外为记录佛陀之劝诫,排斥不纯动机,而使之转变于真正之动机也。
〔参考资料〕 《杂阿含经》卷一;旧译《华严经》卷四十三;《四分律》卷三十三、三十四;《五分律》卷二十九;《大比丘尼三千威仪》卷上;《大毗婆沙论》卷六十六;《翻译名义集》卷四;《支那佛教史迹》卷四;早岛镜正《初期佛教と社会生活》;宫本正尊编《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壬生台舜编《龙树教学の研究》。
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毕竟学佛事大。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法源寺前街七号 邮编:100052
以上就是关于怎样能出家当和尚全部的内容,包括:怎样能出家当和尚、怎么才能出家当和尚、如何进寺庙当和尚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