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的规定有: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2企业近三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建造师资质为国家一级。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3、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1年以上。(二)资历和信誉1、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业务3年以上。2、参与不少于2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项目设计。3、无设计质量事故。4、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三)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专业3人、结构专业3人、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2人、防化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2人、电气专业2人、通信专业2人。2、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担任过不少于3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4、获得过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5、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四)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拥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装备配套齐全。2、组织管理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体系健全。3、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扩展资料:
人防工程分类:
按构筑形式:
1,地道工程
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2,坑道工程
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3,堆积式工程
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4,掘开式工程
掘开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
按战时功能:
1,指挥通信工程
指挥通信工程是指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的总称;
2,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是在战时提供医疗救护的地下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点的总称;
3,防空专业队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指各级抢险抢修、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
4,人员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是指各级党政军机关,以及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5,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动干道、连接通道、区域性电站、供水站、核化监测站、音响警报站等。
参考资料: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空袭,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工程保障。
人防工程通常由人员隐蔽、生活设施和防护设施组成。防护设施由密闭设施、滤毒通风设施、洗消设施三部分组成。
密闭设施——主要由防护门、密闭门和防毒通道组成。它们的作用是阻止染毒空气进入工程内部。防护密闭门和防密门还能对核爆炸、导弹、炸弹等爆炸所形成的冲击波有一定防抗作用。
滤毒通风设施——主要由此滤尘器、滤毒器和风机、管道等设备组成。滤尘器和滤毒器分别起到滤除烟尘、毒雾和吸附毒剂蒸气的作用,过滤出来的空气通过管道送入人防工程内部。
洗消设施——包括洗消间、消毒药品、洗消材料等。用于对进入人员进行局部或全身洗消,以免人员将毒剂带入人防工程内部,保障内部人员安全。
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区别在于各自的防护特点上。防空地下室是有防护功能的地下室,而普通地下室是无防护要求的地下室。
不是的每个小区都有人防工程。
有的小区没办法建设人防,这些小区由于受地质等因素影响,无法修建人防工程。比如有的小区由于规划要求,建的都是半地下室,无法满足人防工程的防护要求。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必须支付相应的异地人防工程费用,所以说不是每一个小区都有人防工程的。
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新建9层以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居民住宅按地面建筑面积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新建9层以下除居民住宅以外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3%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小区人防工程的注意事项:
小区人防工程是指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一些在地下建设的工程。小区人防工程包括所有地下建设工程,在平时可以作为停车场、地下室等用途,但一旦遇到危险就可以变成避难场所,更大程度上保护生命安全。
得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号令后,要保持沉着镇静,服从人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而有秩序地做好防护准备。要懂得各种防空警报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熟悉自己待蔽工程的位置、通往工程最短的路线,以及人防工程入口在白天、黑夜的识别标志。
一般的工程按照工程需要要建设人防区,当然人防区大小需要根据工程的大小来规划,剩下的部分就是非人防区了,人防区是战时使用的专业防护区,一般用于战时藏作战人员,作战物资弹药,和战时救护用,平时也可用于商业视情况而定,但不可擅自拆除,钻孔破坏墙体。说白了就是防空洞,地下室等。
拓展内容:
地下室在欧洲大陆较英国流行。在德国几乎所有住宅和公寓都建设有地下室,所以二战时德国政府能够随时预备及演习防范空袭的措施。一切必要准备只需要确定地下室能够容纳该建筑物内的居民、所有地下室窗口和舱口紧闭、发生空袭时有安全的地下室入口、室内避难者除以直接袭击之外受到最高的保护、而地下室备有紧急逃生出口。
但需要强调是,所谓“火灾旋风”(Firestorm)期间,燃烧弹攻击德国较大的城市时候,地窖和地下室明显有不足的地方,尤其是汉堡市、德累斯顿等。当焚烧中的建筑物倒塌时,避难者因此往往被困,而地下室内更加挤满了来自其他地方的避难者,导致死亡人数中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占60%至80%。但值得商榷的是避难者如在露天街头上生存率可能会更低,因为红外线辐射足以燃点所有有机物体。
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3、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具体比例为:
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
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4%;
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3%;县城为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
扩展资料:
新建的人防工程在建设前都经过了可行性论证,既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同时,人防工程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从土建到装修都注重质量。建成投入使用后,取得了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许多大中型人防工程成为城市的重点工程,如哈尔滨奋斗路地下商业街、沈阳北新客站地下城、上海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商场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人防
1、一类重点防护城市(省会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3、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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