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机构去办理。
1、所需材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节育证明。
2、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3、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4、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5、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6、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一、办理资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照片
二、办理流程:
1、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经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2、携带身份证、两张小二寸近期本人照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到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3、《婚育证明》为免费发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
1、申请人未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2、已婚育龄人员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完毕的;
3、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拓展资料
关于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是指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婚育状态的证明文件。已婚已育的文件样式和未婚未育的大致一样,都要有名字,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分类
未婚未育
婚育证明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已婚已育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某年某月某日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女孩),现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为宫内避孕节育器(或工具或药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 月 日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育证明
办理《婚育证明》,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