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工作指南丨出行提示

while是什么意思2023-04-2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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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工作指南

广大市民朋友:

9月17日起,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正式开始备案上牌,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现将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提示一: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地点

(一)红山区芳草路与钢铁西街交叉口(菜市场岗)

(二)钢铁街工商银行对面君安驾校院内(原广播电视台)

(三)红山区三道街中段雅迪电动车营业部

(四)松山区玉龙大街与松城路交叉口交通岗

(五)松山区大明街11号交管支队三大队违法处理大厅

(六)红山区火花北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交通岗 

提示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提示三:9月17日开始第一批上牌,且车辆需符合以下要求:

满足新国标(GB17761-2018)且为2019年4月15日后生产的具备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同时需年满16周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备案上牌应现场提交以下凭证进行核验: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提示四:温馨告知

(一)2019年4月15日之前生产不满足新国标(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不属于第一批上牌车辆,需等待下一步的工作通知。

(二)请车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有序进行电动车备案上牌,合理安排上牌时间。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车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排队等候时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

(四)为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人身安全,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防护水平,日常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五)符合新国标(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至少具备以下几点要求:

1、最高时速≤25km/h

2、整车质量(含电池)≤55KG

3、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1年9月16日

(来源:赤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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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封闭通告

因红庙子至古山公路五家至毛家段路面翻修项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30日对该路段进行封闭,道路封闭期间禁止各类车辆及行人通行。

道路封闭期间,车辆、行人可以按下列路线绕行:

1、Y408线(平庄至五家方向):五支箭村去往西露天矿路口→西露天矿→五七零→五家工业园区;

2、Y408线(五家至平庄方向)五家工业园区→五七零→西露天矿→五支箭村去往西露天矿路口;

3、大型客货运车辆(宁城县、喀喇沁旗←→平庄方向)还可绕行平牛线→赤凌一级路→X181上店至五家段。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

元宝山区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2021年9月16日

(来源: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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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红山区辖区省道新增2处移动测速抓拍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型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平安出行的道路通行环境,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道路设计通行速度、交通事故预防、道路交通流量、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特定的交通环境等实际情况,将启用流动雷达测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并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后开始启用:

一、测速执法道路

1.省道S219~179Km一184Km限速70km/h。

2.赤凌一级公路14km一21km限速80㎞/h。

二、测速执法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最高限速标准测速执法。

三、测速执法方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移动测速执法设备为依托,采取区域移动测速的方式开展测速执法。

四、超速违法责任

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超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降级,其他车辆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9月15日

(来源:赤峰驾驶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街道下辖村委会包括古山居委会、敖包山居委会、希望居委会、新华居委会、银河居委会、英河居委会、宝山路居委会、红山路居委会、辽河居委会、哈河居委会、南环路居委会、平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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