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1.7:1:0.38。
且除居民用户外,现行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的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按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需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标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电价为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备注:日最高气温全省均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具体峰谷时间划分及电价详情会根据发改委所颁布的文件执行,建议您可微 信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进行查询,点击服务咨询>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在最新的电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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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电是8:00—22:00共计14小时。峰谷电是指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
峰谷电,是指用电较多和较少的时间段。经过调查统计得出,8:00——22:00用电量较大,称之为“峰”;22:00——次日8:00,用电量较小,称之为“谷”。这一点很好理解,白天工厂、公司都在工作,傍晚主要是家庭用电量较大,而深夜,大家都在休息,用电量自然就降低了。为了均衡24小时内的用电量,鼓励白天少用电,晚上多用电,因此设立了峰谷电价。相对于统一电价来说,峰谷电价的峰时段电价要高于统一电价,而谷时段电价低于统一电价。大多数地区的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缴纳统一电价或峰谷电价。这是由于,发电厂的发电量,必须要满足一天中供电区域内的最大用电量。举个比较简单的例子,比如该区域一天中用电的最高峰,每小时需用电10千瓦,那么此时发电厂就必须保证, 发电量大于每小时10千瓦。但是用电最低谷,每小时只用电1千瓦,那么在这一段时间内,多余的9千瓦/时电就浪费了。为了防止造成这种浪费,削减用电高峰时的用电量,增加用电低谷时的用电量,才设立了峰谷电价。
居民峰谷电能表分设两个计度器,上面为总电量计度器,指示灯为红灯,下面为谷电量计度器,指示灯为绿灯。峰谷电能表在原来计量总电量的基础上对22:00—次日8:00期间使用的电量单独进行计算,分别称为总电量和低谷电量,通过总电量减低谷电量再得出高峰电量。高峰电量执行高峰电价,低谷电量执行低谷电价。根据浙价商[2001]329号《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电营[2003]287号《关于推广城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行的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属于试点。绍兴试点范围仅限于绍兴电力局直供的市区和绍兴县柯桥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单相供电的居民生活用电。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居民暂不列入试点范围。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电力工业局联合发文的浙价商[2001]329号《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峰谷电价试点居民用电的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费用为每户300元,其中200元由供电部门承担,试点居民每户承担100元。测算显示,只有当居民低谷用电比例达到总用电量的11%以上时,其平均电价才会低于普通居民电价。也就是说低谷用电的比例越多,平均电价下降就越大。如果每月的低谷用电量占当月总用电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且月用电量均在170千瓦时以上时,用一年的时间就可以补偿申请峰谷电价时缴纳的100元费用。另外如果每月低谷用电比例在11%以下的话,那么客户实际电费支出反而会比执行普通居民电价的客户有所增加。
近几个月来,由于持续干旱水电不足和电煤紧缺等原因造成广西电紧缺,现已进入红色警界。博白县的电力缺口达50%以上!所以,不是供电公司要刻意停电.而是实在是电不够供应.生产不出,也买不到那么多的电来.这样就形成停电的局面.投诉是可以的.但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没电用的确不好受.这不是博白一个县的问题,全区都一样.天天打电话到供电局和政府部门投诉.那也没办法马上解决.这是缺电的问题,不是不给电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