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办理护照在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地址是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187号。
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护照换发的提交原普通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当事人所持普通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提交需提前换发护照的相关证明材料。护照补发: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报失证明、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的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等需要携带的材料前往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进行申领护照,填写出入境申请表。
2、递交出入境申请表,采集相片。
3、公安部门进行行政审批。审批成功后制证。
4、申请人前往窗口领取护照,或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东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须知
西湖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168号
扩展资料:
第二章 出境
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出境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社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第五条 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六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
第七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第八条 中国公民回国后再出境,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证件。
第三章 入境
第九条 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入境。
第十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第十一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或者回国工作抵达目的地后,应当在30天内凭回国定居证明或者经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聘请、雇用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参考资料:江西政务服务网-港澳通行证办理
江西政务服务网-护照办理
可在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办理。
以下为南昌市内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明细:
(1)南昌公安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理地点:凤凰中大道1866号
(2)东湖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阳明路189号
(3)西湖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永叔路81号
(4)青云谱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广州路989号
(5)青山湖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南京东路649号
(6)经开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双港西大街199号
(7)红谷滩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红谷滩新区春晖路545号
(8)高新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理地点:高新区昌东大道6999号
(9)湾里分局国保大队
办理地点:南昌市湾里区兴湾大道
(10)南昌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
办理地点:莲塘镇五一路23号
(11)新建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
办理地点:新建县新建大道469号
(12)进贤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理地点:进贤县新区行政中心
(13)安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理地点:安义县前进路19号
资料来源:
南昌市内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