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姑苏分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人民路110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虎丘分局
地址:苏州市虎丘科普路50号科技大厦1号楼3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市万盛街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吴中分局
地址:工业园区吴中苏街19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
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我省居民赴港澳定居、赴港澳通行证件的许可
1、姑苏分局 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2、虎丘分局 科普路50号科技大厦1号楼3楼;
3、工业园区分局 万盛街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4、吴中分局 苏街198号;
5、相城分局 庆元路168号;
6、吴江分局 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7、昆山市局 昆山市前进中路218号;
8、太仓市局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9、常熟市局 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
10、张家港市局 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政务服务官网-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