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18号。电话:0752-5182098。2、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平南工业区惠风西一路3号。电话:0752-2606197。3、惠阳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惠阳区淡水镇街道办事处桥背永兴路潘屋侧。电话:0752-3819196。4、博罗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城博罗大道中1109号。电话:0752-6211933。5、惠东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镇陈塘庵背村。电话:0752-8162691。6、龙门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红门楼。电话:0752-7896562。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1、惠州江北大队(电话:0752-2808096)。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大道中42号小区。
2、大亚湾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0752-5182119)。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西区龙海二路18号。
3、惠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电话:0752-3381122)。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兴湖路24号。
4、惠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平潭中队(电话:0752-3300122)。
地址:惠阳区平潭镇沿路街156号(平潭镇政府旁)。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惠州-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