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持相关证明并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若为动车的车票,则不受上述限制。动车乘客的乘客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的话,车票并不作废,还可以去办理改签手续。改晚乘车签证手续,事实上与客票有效期无关。改签的条件为:1、火车票还没有过期,即该车次还没有开车。2、所需改签到的日期的车次的车票必须已经发售,且必须还有剩余票额
问题二:高铁发车后可以改签吗 高铁、动车车票没赶上车,可以去改签,改乘当日其他高铁或动车组列车。
问题三:高铁开车后一个钟还可以改签吗 当然可以,现在新的规定是错过发车时间且没有改签过的话,可以改签当天其他车次,如果已经改签一次又没有赶上,那么票就作废了哦
问题四:高铁发车后还可以改签吗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乘车站、日期、车次乘车时,请到车站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简称改签)。
在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且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能退票。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改签或变更到站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问题五:高铁发车了,可以改签吗 可以,但要在高铁出发2小时之内改签,改签免费,但只有一次机会。
1、如果乘客还取票,就可以直接在订票所用的12306帐号中改签。如果已取票,只能改签到所购车次之后24小时内的其他车次(只能到起始站火车站售票窗口改签),改签车票的差额多退少补。例如,乘客购买了早上8点从广州到株洲的火车却未赶上车,那么可以在火车站改签当天8点之后24之内从广州到株洲的其他车次,车票钱多退少补。
2、如果所购车次出发后,24小时之内没有其他车次或者其他车次没有余票,那么这张票就作废。不过现在改签支持变更终点站,但不能变更起点站,乘客可以改签从广州到长沙的其他车次,补交车票差额即可。
3、如果乘客在开车后2小时之内没有改签,车票就只能作废。
问题六:高铁票错过开车时间多少小时就不能改签了? 1.高铁开车后是能够改签的,要注意要在开车后两小时之内办理改签手续。如果是改签当日其他时间或车次、座别等则不受开车后两小时内的时间限制。
2.对于高铁开车后能改签吗的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在网上预订高铁票且没有换取纸质车票的,要不晚于发车前两小时在网上办理改签手续。在开车前2小时内的只能在车站到安装有银行POS机的售票窗口办理高铁发车后就不能办理改签手续了。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购票且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进站检票手续但未乘车的,经车站确认后按规定办理。
问题七:高铁出票发车前多久可以改签? 如果是网上改签,那么是开车前39分钟以上。。如果是到人工窗口,那么开车后两个小时内都能改签呢!
不过改签是有规则的。有票才能改,另外,往前面或者当天改都是可以的,如果要往后面的日期改则要不晚于开车前48小时以上才能改。
问题八:高铁火车票时间过了可以改签吗 高铁列车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不能进行退票处理
问题九:高铁动车票发车后5小时后能改签吗? 高铁动车票发车后5小时后能改签
问题十:高铁票发车时可以改签和退票吗 改签和乘车铁路部门规定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也就意味着说,如果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将作废。原来普通列车旅客如办理改签,最晚可在开车后2小时,此次更改的细则明确规定,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因病等情况、并持有医院证明,在站长同意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但是对于动车的车票,规定为,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也就是,如果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的话,车票并不作废,还可以去办理改签手续。
【法律分析】:高铁票可以改签。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1、如果乘客在网上,12306订票不取票,可以登录12306在官方网站上,在完成订单中选择相应的票,点击更改,然后重新选择票。票价不一致时,多退少补; 2、如果乘客在网上订票,并且已经取票或者在窗口买票,只能到火车站售票窗口换票,票价不一致时多退少补; 3、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以改签预售期60天内其他列车; 4、开车前48在小时内,您可以在开车前更改其他列车,也可以在开车后到开车后的第二天更改其他列车,而不是在票面日期的第二天或之后; 5、开车后,乘客仍可在当天更改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更改,开车后更改的车票不能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