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成本是“直接成本”的对称。指制造企业各生产单元(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机器材料消耗、劳动保护费、机器设备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会计单位通常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这些费用,在每个会计期末,将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如生产各种产品所花费的工时)分配到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中。
各种产品共同消耗的,根据原始凭证不能直接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费用。企业中的固定资产折旧,生产各种产品的工人的时薪,管理人员的工资,企业的管理费,通常都是间接费用。在生产联合产品的企业中,联合产品的所有生产成本都是间接成本。当间接成本发生时,必须按照其发生地点或目的进行归集和汇总,然后按照适当的标准在相关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为完成项目而发生的不容易直接归属于项目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摊到相关项目成本核算对象的支出,也叫间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