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出生证明丢失,需要先在主流媒体上刊登声明,声明原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然后带着申报的报纸,向原发证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发证机关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出生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最后拿着补办申请表到指定单位补办。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尚未落户的新生儿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未落户新生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