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是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三个体系”是指建立和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律体系。
截至2006年底,中国制定了130多万个各级应急预案,包括《防灾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截至2017年8月4日,中国已制定35部法律、37部行政法规、55部部门规章和111部有关应急反应的相关文件。
国家应急预案体系也初步形成: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25个专项预案和80个部门预案,31个省份制定了地方总体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