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行李超重怎么办


要向铁路人员补交运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扩展资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十条 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托运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运输方式。按保价运输时,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价格。按一批办理时,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

第七十二条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保价的行李、包裹发生运输变更时,保价费不补不退。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取消托运时,保价费全部退还。

第七十三条 承运人对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可以检查其声明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与拒绝检查,承运人可以拒绝按保价运输承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纳一定费用即可。

一般来说乘客免费携带的行李不能超过20千克,高铁上不能办理托运,但对于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超重部分会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在高铁每节车厢的连接处都有行李存放处,若有大件行李可以放至此处。根据铁路部分规定,儿童携带物品重量体积为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它旅客20千克。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每人免费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为:儿童(含免票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和儿童折叠童车可免费携带,不计入上述范围。除了继续按实际运行距离计算外(1至100公里的距离内按0.197元收费),计费重量不再按5公斤为一个收费计算单位,而按每超一公斤,再加上实际运行距离收费铁路旅客须知规定。第五十三条,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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