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潮阳地区办理港澳通行证去: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口岸大楼一楼;
电话:0754-83873978
服务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支队(或者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支队窗口)。
2、到公安局出入境支队领取港澳通行证填写表单,填写完整信息即可。
3、到指定地点照相。(或提前在别的具有拍摄出入境证件资格的照相馆拍摄,带照片、拍照回执去办理即可)
4、携带照片、证件到出入境窗口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缴费。
5、结束之后会拿到一张办证回执,拿着回执去旁边的付款窗口刷卡付款。不支持现金支付,手机支付工作人员说系统不稳定,很难支付成功,所以千万记得带一张银行卡,而且是银联的!
6、最后带着已经盖了【已付款】的章的回执回家,保管好,10个工作日后去办证厅取证。或者你可以选择快递到家。
扩展资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5、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6、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前款第4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前款第5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
汕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汕头市公园路23号
咨询电话
港澳:0754-8974318
出国:0754-8974319
投诉电话
:
0754-8974317
办证条件要求等,请参考:http://www.shantou.gov.cn/common/list.asp?lmdm=sm1100&bszno=1&bgxzo=1&zcfg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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