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办事地点


法律分析:南京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办事地点:(一)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二)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三)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四)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五)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六)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七)江北新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1、华侨城办证点,2、大厂办证点,(八)栖霞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九)雨花台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十)江宁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十一)六合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十二)溧水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1、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2、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西路服务大厅,(十三)高淳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对于南京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不动产登记办理机构:

市本级(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栖霞区、雨花台区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局具体办理。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不动产登记由各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

南京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地点:

南京不动产统一登记市本级设5个服务大厅,分别为:

1、华侨路(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

2、大光路(与市国土资源局御道街办证点合并)

3、中央门(与市国土资源局钟阜路办证点合并)

4、中山路(市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

5、市政务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仅受理企事业单位纯土地登记业务,不受理个人、企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及司法查解封业务。

中山路大厅:受理个人、企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司法查解封业务,不受理企事业单位纯土地登记业务。

其余服务大厅:仅受理个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理企事业单位纯土地登记及司法查解封业务。

注:原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台分局办证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暂停受理个人土地登记申请。

南京全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地点:

(1)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中山路171号

电话:83198500

(2)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华侨路35号

电话:84710245、84726022、84710699

(3)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大光路49号

电话:84680379

(4)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龙蟠路9号

电话:85532963

(5)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

电话:68505239

(6)栖霞区

地址:和燕路352号

电话:85307278

(7)雨花台区

地址:软件大道176号

电话:52829550

(8)江宁区

地址1:东山街道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

电话:69977123

地址2:双龙大道1200号(江宁国土资源分局辅楼2楼政务大厅,受理纯土地登记业务)

电话:52140764

(9)浦口区

地址1:泰山街道大桥北路69号

电话:58578901

地址2: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电话:58115577

(10)六合区

地址1:六合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57096204

地址2:化工园新华西路328号江北驾校对面(受理原大厂区范围内的申请)

电话:57014994

(11)溧水区

地址:永阳街道后巷10号

电话:57223140

(12)高淳区

地址: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

电话:56821737

南京房产证办理流程:第一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第二步、缴纳维修基金。提供资料:1、填写申报单2、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契约》复印件。目前南京收费标准:带电梯的商品房120元/平米不带电梯的商品房75元/平米。第三步、缴纳契税。提供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发票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按1.5%,144平方米以上3%,购买第二套房按照3%。第四步、办理产权证。提供资料: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3、发票复印件4、分户图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8、契税发票原件9、抵押登记申请表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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