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的安全性一直存在争议。
1958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开始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管理,当时糖精已经能够在美国广泛使用了,因此它被列入最早的675种“公认安全”(GRAS)的食品原料名单之中。
1972年,美国FDA根据一项长期大鼠喂养实验的结果决定取消糖精的“公认安全”资格。
1977年,加拿大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发现,大量的糖精可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为此,美国FDA提议禁止使用糖精,但这项决定遭到国会反对,并通过一项议案延缓禁用。
1991年,美国FDA根据一些研究结果撤回了禁止糖精使用的提议。但由于上述原因,在美国使用糖精仍需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
在国际上,糖精的使用也因为这些关于大鼠致癌的研究发表后受到一定影响,欧美国家糖精的使用量不断减少。但仍有人持不同观点,认为糖精是安全的。
我国政府也采取压减糖精政策,并规定不允许在婴儿食品中使用。目前JECFA规定糖精的ADI值为每日0-5mg/kg体重。
糖精副作用不可低估
糖精吃多了食欲减退
糖精的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市场上销售的商品糖精实际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简称糖精钠。糖精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450—550倍,故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浓度高了以后还会出现苦味。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糖精钠可导致大鼠致癌
据国外资料记载,1997年加拿大进行的一项雄性大鼠喂养试验发现,摄入大量的糖精钠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因此,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食物中使用糖精时,必须在标签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试验动物癌症的糖精”的警示。
糊涂人吃了“糊涂糖”险些丧命
由于2公斤多糖精的甜度可以顶替1000公斤的糖,按目前市场价格,相当于60—70元的糖精,可以顶替3000元左右的糖。于是,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在生产饮料和加工食品过程中,超量、超范围使用糖精,但在食品和饮料标签上却不注明含有糖精及其真实含量,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吃了食糖,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特别是少数消费者在完全不知道糖精危害的情况下,短时间内食用大量糖精,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引发恶性事件。一位49岁的中年男子,平时对甜味食品就有特殊偏好,接触了糖精后,觉得既便宜又好吃,就用西红柿蘸糖精水作为美味小吃,每天食用2—3次,连吃3天,共摄入糖精钠1.5克,。此后的两周内,该男子身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皮下出血,且出现口腔出血、便血等恶化症状,送到医院抢救,发现他的血小板已降至1.4万个单位左右(正常值应在10万以上)。另一家的孩子服用糖精的遭遇更惨痛。这个家中有14岁、11岁的兄妹两人,因不懂得糖精与糖的区别,以为糖精就是从糖里提炼出来的,且价格便宜,便以口服糖精片作为消遣的零食,在短时间内两人口服糖精片80多片(约含纯糖精钠2克),不久兄妹两人都急性中毒,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发现,中毒者脑、心、肺、肾脏等都严重受损,左心衰竭,严重肺水肿,不能排尿,医院确诊为短时期内摄入大量糖精引起的。
远离三无小食品
目前,在中小学生的零食中,糖精问题也不容忽视。在一些中小学校的周围,遍布各种小食摊,卖各类小食品及饮料,如汽水、雪糕、话梅等。这些价值不高的小食品,很容易吸引中小学生购买。但这些既无生产标准又根本没有标识和出处的产品,基本上都含有糖精,长期食用,会导致青少年营养不良,个别人产生厌食行为,干扰了青少年从正常膳食中摄取营养,对青少年的身体发育产生负面影响。
食品中的甜味素有两类,一类是从自然界中提取的甜味素,如蔗糖、葡萄糖等,另一类是人工甜味素,如糖精和甜精,糖精的甜度是砂糖的500倍,遇热分解有苦味,甜精一般与糖精并用,它的甜度是砂糖的200倍,过量食用会有苦味感。人工合成的糖精、甜精无营养价值,又有致癌嫌疑,所以食用时应慎重。糖精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市场销售的商品糖精实际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简称糖精钠。糖精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450~550倍,故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浓度高了以后还会出现苦味。
制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等,均为石油化工产品。甲苯易挥发和燃烧,甚至引起爆炸,大量摄入人体后会引起急性中毒,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氯磺酸极易吸水分解产生氯化氢气体,对人体有害,并易爆炸;糖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物质对人体健康也有危害。糖精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严重污染环境。此外,目前从部分中小糖精厂私自流入广大中小城镇、农村市场的糖精,还因为工艺粗糙、工序不完全等原因而含有重金属、氨化合物、砷等杂物。它们在人体中长期存留、积累,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体的健康。
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据国外资料记载,1997年加拿大进行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发现,摄入大量的糖精钠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因此,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食物中使用糖精时,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合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的警示。
由于食用糖精对人体健康有害无益,所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都对糖精严格控制使用,其控制标准一般为不超过消费食糖总量的5%,且主要用于牙膏等工业用途。而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糖精使用量超出正常使用量的14倍。更有专家发出警告,至1999年下半年,全国糖业市场上糖精的份额己高达市场总份额的55%~60%,严重挤占了蔗糖的份额。
特别是有少数的消费者在完全不知道糖精危害的情况下,短时间内食用大量糖精,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多脏器损害等,引发恶性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