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是中国古代军衔制度中的一个军衔职位。他管理五个士兵,作战时以五个为基本作战单位,可以发挥军队的最大战斗力。吴也是古代军队中级别最低的军官。
“五长”也可以理解为五家之主。周朝、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户籍制度是五族十族。后人沿袭了这种管理方式,《汉书·晁错传》中记载:“合使五家,各有盟主;十一里长,房中有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