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高铁能不能带热水瓶


坐高铁可以带热水瓶,热水瓶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包括:

一、请勿携带手枪、步枪等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二、请勿携带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炸物品类。

三、请勿携带菜刀、餐刀等器具。

四、请勿携带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请勿携带氢氧化钾、蓄电池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包括《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规定:

第十九条  托运人应当如实填报托运单,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填报的货物和包裹的品名、重量、数量进行检查。经检查,申报与实际不符的,检查费用由托运人承担;申报与实际相符的,检查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承担,因检查对货物和包裹中的物品造成的损坏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

托运人因申报不实而少交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应当补交,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加收运费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货物、包裹、行李到站后,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及时领取,并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和其他费用;逾期领取的,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按照规定交付保管费。

第二十三条  因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提倡铁路专用线与有关单位按照协议共用。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本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行李的运价率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竞争性领域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价目录为依据。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包裹运价率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制定。

第二十六条  铁路的旅客票价,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旅客和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告;未公告的不得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可以,热水瓶不在违禁品之内。

除了违禁和限量的物品外,其他物品都可以带上高铁。

禁止携带进入高铁的物品: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行李说明中的物品。

扩展资料

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章,第一节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

第五十七条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明确行李、包裹运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行李票、包裹票。

第五十八条 行李票、包裹票主要应当载明:

1.发站和到站;

2.托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行李和包裹的品名、包装、件数、重量;

4.运费;

5.声明价格;

6.承运日期、运到期限、承运站站名戳及经办人员名章。

第五十九条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行李、包裹并填发行李票、包裹票时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2.行李、包裹从承运后至交付前,发生灭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负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高速铁路-百度百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354884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