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海南办准生证

电汇2023-04-16  77

持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女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美兰区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

所需文件: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妊娠不需提供);

4、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可以把多证件复印到一张纸上,使用A4纸复印、粘贴。)进行妊娠登记。

还可以拨打海口美兰区计生办的电话:65372392

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全名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职责,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6个处级职能机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疗保健局。

1.办公室(宣传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开展本省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计生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及健康宣教、健康促进工作。

2.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老干部工作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

3.财务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按规定行使财务管理职能,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4.规划信息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及统计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5.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依法受理并限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拟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6.体制改革健康产业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产业规划的制定和医疗技术评估工作;负责指导社会办医工作。

7.卫生应急办公室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疾病预防控制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综合防治;参与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9.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药物政策、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10.基层卫生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11.妇幼健康服务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范、标准;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病残儿、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12.综合监督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13.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6号

主要职能: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指导市县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6. 科技教育处

主要职能: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17.省中医药管理局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拟订本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各类中医医疗保健机构;监督中医医疗保健质量;负责中医宣传教育、技术交流等工作。

18.省医疗保健局

机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主要职能: 负责省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省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等,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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