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是广东省的一个地级市。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23°23'~24°56',东经115°18'~116°56'之间。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辖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总面积15819.10平方公里。市政府设在梅江区江南新中路。
梅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客家人聚居地,誉为“世界客都”,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著名革命老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是中国著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山歌之乡、金柚之乡、客家菜之乡、单丛茶之乡、油茶之乡、中华诗词之市。
主要旅游区(点)有:千年古刹阴那山灵光寺,叶剑英纪念园,中国客家博物馆,黄遵宪故居人境庐,千佛塔,泮坑瀑布,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梅县雁南飞、雁鸣湖旅游度假村、阴那山天文科普园、松源王寿山,兴宁合水水库、神光山,五华七目嶂、益塘水库、热矿泥山庄,平远南台山、五指石。
蕉岭长潭胜景、丘逢甲故居、镇山国家森林公园、释迦文化中心,大埔“父子进士”牌坊、泰安楼客家文化旅游产业园、百侯名镇旅游区、丰溪自然保护区、“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园、三河中山纪念堂,丰顺汤坑温泉、龙归飞瀑、龙鲸河漂流以及中国五大民居之一的客家围龙屋等特色景点。
扩展资料
梅州具有悠久的历史,据考古发现和近几年的文物普查统计,梅州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和遗物点398处。秦始皇设揭阳戍于揭岭飞泉径下,汉元鼎六年升格为县。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析龙川县设兴宁县,治所在今五华华城镇,属东官郡。
东晋义熙九年(413年)析海阳县设义招县,属义安郡。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海阳县设程乡县,隋唐属潮阳郡。南汉乾和三年(945)即后晋开运二年,升程乡为敬州,领程乡县。
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属潮州。元丰五年(1082)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属湖州。
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元至元十六年(1279),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隆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
元贞元年(1295),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祜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加上本属的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
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为惠阳、汕头两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后,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后,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1988年3月,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市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梅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梅州
参考资料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自然地理
参考资料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概况
截至2019年,梅州市属于广东省。
梅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下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粤、闽、赣三省交界处,东北部与福建省的龙岩市、漳州市接壤,西北部与江西省赣州市相连,南部与广东省的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毗邻,西部与广东省河源市接壤。
梅州是客家人比较集中的聚居地之一,被誉为“世界客都” ,同时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文化之乡 、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客家菜之乡”之称,同时还有“广东汉剧之乡 、广东汉乐之乡、金柚之乡、单丛茶之乡、温泉之乡、长寿之乡”、版画之乡等称誉。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共7县。
1952年12月,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2年8月,国务院把梅州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1992年10月,设立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后更名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1994年1月,国务院将梅州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994年6月,兴宁撤县设市(县级),梅州辖梅江、梅县、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代管兴宁。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撤销梅县,设立梅县区。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2018年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