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办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另外,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如果是首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实身份证登记项目。
注意事项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领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待定的,应在现住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申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国外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回归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