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六)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3.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如何办理暂住证
办理机构:嘉禾街道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
收费标准:15元
办理步骤:
1、填写《广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深圳市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照相馆拍摄即可)
三,专家解答:租客如何办理暂住证
答:办理暂住证由租客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两张一寸彩照到所属街道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填写相关表格,即时办理,七个工作日后取证。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
答:出租方办理租赁登记需提交下列证件:
出租方:
1.房产证,或选以下其中一项:
1)有关的用地批文、报建审核书、及验收合格证;2)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鉴证的《房屋买卖合同》;3)权属证明书;4)预售契约。
2.产权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收用A4纸复印的复印件一份;
3.个人身份证明(业主若是企业,则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要盖公章,由经办人签名);
4.《广州房地产租赁合同》(住宅一式三份,商铺一式四份)。复印无效,不能涂改,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5.计生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交法人或经办人计生证明)复印件。广州市户口、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不需要提交。
承租方:
1.个人身份证明(企业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由经办人签名);
2.计生证明(企业单位须提交法人或经办人计生证明)复印件。广州市户口、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不需要提交。
租赁双方备齐以上证件后,可到街道所属出租屋管理中心(或区所属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七个工作日后取件。
注:个人出租或承租的要亲自到场签名,否则,要办理公证委托;单位法人签署租赁合同后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出委托书并签名盖公章,受委托人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