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扬州市江都区办理护照的地点共有三处,分别是:
1、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区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韦三路616号江都区公安局;
2、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区局宜陵中心派出所分理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玉带路42号宜陵中心派出所;
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区局丁伙派出所分理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中路51号丁伙派出所。
办理者只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处即可办理护照,在十个工作日内,即可成功办理护照。
邗江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158号邗江公安分局内
咨询电话:0514—87880279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需要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二、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三、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办理程序:
照相 → 领表 → 填表 →贴相片 → 交表 →领回执 → 缴费 → 交缴费收据 → 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