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港澳通行证去鞍山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
办理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鞍山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层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1-10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00。
咨询电话:0412-5556415。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通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政务服务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
具体的地址是办理证件人的户籍所在的公安局。你的身份证后面的那个发证的公安局(一般情况下是那个)。具体的地址你可以拨打114咨询或者是拨打110问问,后者不建议啊。你要是实在找不到就找警察叔叔吧,他们肯定是清楚他们的“家”在哪里的。记得携带你的提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事务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有要求,最好在办证大厅复印);
2、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必须在出入境管理大厅照相);
4、如已申领通行证或通行证已过期,须上缴原通行证办理签注或换领新通行证;
5、本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6、出证时间:一般15个工作日或21天左右可以拿到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7、港澳通行证的签注,有效期为三个月内,香港可办理一次或两次往返,澳门只能办理一次往返,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港澳通行证签注种类: L签(旅游签);
8、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160元/本 (有效期5年) 一地一次前往签注20元/个 一地二次前往签注40元/个两次(可同时办理香港二次,或香港澳门各一次) 照相:市局(30元/5张)。
鞍山市办理出入境的地方: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出入境的机构:鞍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国公民出境科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周日:8:3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0412-5556415
扩展资料:
鞍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是本地区公安机关主管出入境管理、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2、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因私出国申请,报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作护照后发放护照;
3、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因私赴港澳台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出入境证件;
4、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加注;
5、受理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的申请;
6、受理、审批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
7、受理、审批华侨、港澳台居民在内地遗失出入境证件、证件过期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出境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出境证件、签注;
8、受理、审核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台湾居民来本地定居的申请;
9、受理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和国籍确认工作;
10、处理或指导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机构、单位和外国人聚居区常住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地区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13、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鞍山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网-出入境管理局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鞍山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网 -出入境管理局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