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为了给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服务和减轻经济负担,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首先,残疾人在购买火车票时可以享受优惠折扣,在全国范围内均可享受半价或免费的优惠政策。其中,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可以享受全路通免费优惠政策,一级残疾人以上可以获取全路半价的折扣。
其次,残疾人在购买高铁票时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在高铁列车上旅行的残疾人,享受与普通旅客相同的优惠折扣,可以购买高铁乘车套餐。而且,如果是残疾人伴随乘车,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折扣。
第三,高铁也为残疾人提供了一系列的专项服务,如残疾人专门检票通道、专门的无障碍通道、专座服务等等,为残疾旅客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总之,除了票价上的优惠政策外,高铁也为残疾人提供了一系列的专项服务,让残疾人出行更加方便、安全和舒适。
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目前只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旅客,可以享有火车票半价优惠;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载明视力、肢体或智力三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可以在发车前24小时以上购买残疾人专用票额,享有优先进站上车,列车将为您安排便利的座位,但是票价方面暂时没有优惠。
铁路部门为了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会在每趟列车上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购票时间为预售之日起至始发站开车前24小时。持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的残疾人可以凭票提前进站,列车上设有残疾人专用坐席,方便残疾人上下车。
扩展资料:
残疾人优惠政策
出行:盲人、一级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有关部门和行人应当为残疾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就业:盲人申办按摩所时,经市残疾人就业办批准后,有关部门应履行并简化相应审批手续。 地税局对残疾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残疾人员个人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所得,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可减征所得的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税收优惠: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