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的规定,乘坐高铁列车时,携带液体物品的限制如下:
1.每名旅客携带液体物品的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每个物品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2.乘客所携带的液体物品必须装在无法打开的容器中,并妥善包装、密封。
3.液体物品必须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中,不得放在托运行李中。
4.如有必要,安检人员有权对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进行安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乘客携带的液体物品包括水、饮料、化妆品、香水、牙膏、液态药品等。如果您需要携带液体物品,建议事先了解相关规定,或者选择将液体物品放在托运行李中。
不限制容量的液体物品:
旅客乘坐高铁时可以携带常见的液体,如饮用水、饮料等。不限制液体容量,但是禁止易燃易爆液体。
限制容量的液体物品:
1.乘客可以携带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2.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
3.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五十二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12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