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
2、开福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北路刘家冲1号(东风路高架桥下)。
3、雨花区公安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
4、高新区公安分局: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
5、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星沙镇望仙路1号长沙县公安局内。
6、望城区公安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305号。
7、宁乡市公安局: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二环西路文体中心西侧。
8、芙蓉区公安分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路369号芙蓉分局一楼大厅(万家丽路与营盘路交汇处西北角)。
9、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白沙路9号(浏阳市公安局)。
10、岳麓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180号。
11、天心区公安分局: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1号。
扩展资料湖南省申请护照材料如下: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同时申办多种类别出入境证件只需交一张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5、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8、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申请人需按照急办事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护照的,还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0、对于监护关系、居住证或者社保信息等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申请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湖南省公安厅-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湖南省公安厅-全省人境窗口查询
湖南省常德市可在以下地点办理护照:
1、常德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8号常德市公安局大门左侧
联系电话:0736-7958023
2、武陵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1887号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联系电话:0736-7193084
3、鼎城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花船社区临沅路74号鼎城区公安局大门右侧
联系电话:0736-7373940
4、汉寿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大道国土大厦(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理想电话:0736-2854591
5、源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白马路 县公安局院内左侧附属楼一楼
联系电话:0736-6684087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扩展资料: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二、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全省人境窗口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