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提交材料:
本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异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办理未婚证】
(一)、年满十八周岁出外务工人员,须到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婚证)。
(二)、凭本人户口簿到所在村(居)委填写申请表。
(三)、带户口簿、申请表、身份证及小一寸彩色近照一张,本人亲自前往镇计生办办理。
申办地点:花都区雅瑶镇政府办公楼104室
联系电话:86839802
联系人:邓仪红、邓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