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水法》和有关行政法规。
地下水是指存在于地下,可供人类利用的水资源。它是全球水资源的一部分,大气水资源和地表水资源紧密相连,相互转化。地下水资源的形成主要来源于现代和以往地质年代的降水和地表水的入渗,资源的丰度与气候和地质条件有关。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可作为居民生活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水源,地下水具有水量稳定、污染少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