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就是失信人。成为失信人,不仅会被公布姓名、年龄、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证件,而且还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被进行信用惩戒。此外,失信人也将被进行限高消费,也就是不能购置不动产,不可以租赁高档写字楼或者宾馆公寓等办公场所,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轮船、列车软卧二等以上舱位等。
其实失信人身份并不是永久的,只是因为现阶段失信人无法偿还债务,才会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
失信人员不能乘坐高铁二等座,因为失信被执行人是禁止乘坐高铁的。有关法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目前来说,对于失信人员的解除规定的是消极条件,一般只要是失信人员,在两年的时间内没有违反规定,就会到期解除失信人的信息。但是如果在两年内,被执行人本人以暴力、威胁或者以以与之相仿的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且情节严重或失信情节严重,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以下情况算失信人员: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二、被列为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如下:
1、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
2、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
3、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比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坐飞机,意味着无法带孩子去更远的地方或是国外旅游;不能给孩子购买一些保险产品等。综上所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六种。限制高消费的情形有九种。被列为失信人员对子女存在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人是不可以坐高铁的。根据规定,失信人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而高铁最差的座椅就是二等座,因此,失信人是无法乘坐高铁的。除了不能坐高铁之外,失信人也不能在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能进行旅游、度假;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能送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等。
成为失信人之后,法院的执行部门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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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失信人出现在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地方,都会被大数据“抓”出来。并且失信人的所有财产也会被冻结和扣留。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法院有权利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