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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流镇婚姻登记处地址: 长流镇政府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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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目前的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可分成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情侣,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各填《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其他文件。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单身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若离过婚的申请再婚,还需持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如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并领证
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然后进行结婚证的颁发;对离过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该当事人的离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为什么不给予登记。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当事人会收到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需求,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的,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或护照、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提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根据海口市民政局网站资料,http://hksmz.haikou.gov.cn/mzywbszn/hysy/201110/t20111020_385285.html海口市婚姻登记处一览表
市 级
海口市婚姻登记处
海甸三西路(福利路8号)
秀英区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海口市秀华路2号政府大厅
秀英区 长流镇婚姻登记处
长流镇政府一楼
秀英区 石山镇婚姻登记处
石山镇政府大院
秀英区 东山镇婚姻登记处
东山镇婚姻登记处
龙华区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市民声东路9号区政府1楼
琼山区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海口市府城镇文庄路20号
琼山区 云龙镇婚姻登记处
云龙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琼山区 红旗镇婚姻登记处
红旗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琼山区 甲子镇婚姻登记处
甲子镇政府办公楼
琼山区 旧州镇婚姻登记处
旧州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美兰区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市海府一横路晋江村433号
美兰区 灵山镇婚姻登记处
灵山镇政府办公大楼
美兰区 演丰镇婚姻登记处
演丰镇政府办公大楼
美兰区 三江镇婚姻登记处
三江镇政府办公楼
美兰区 大致坡镇婚姻登记处
大致坡镇政府办公大楼
因此,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海口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一、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中有一方户籍在本省
(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四)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五)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双方自愿结婚
(八)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九)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处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海南户籍居民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和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参考海口市民政局,http://hksmz.haikou.gov.cn/mzywbszn/hysy/201110/t20111020_385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