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是安徽省的地级市。
2012年7月1日起,在安徽省范围内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参考文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
电量分档标准: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
居民阶梯电价以一个年度为计费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0度以内;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年2161-4200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年4200度以上部分。
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0.5653元/度);
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分钱(0.6153元/度);
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0.8653元/度)。
通知规定了阶梯电价实施范围。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
扩展资料:
计算周期:
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新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不满一年的,以按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居民阶梯电价实行后,继续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
自居民阶梯电价试行之日起,对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分时电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参考资料:蒙城县人民政府-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
0.5653
0.5503
一般工商业用电
0.8397
0.8247
峰谷分时电价表:
居民
平段
0.5953
低谷
0.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