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气象预测,我市近期受弱气压场控制,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有一轮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短时PM2.5浓度可达到重度污染。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起,在市中心区二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2020唐山车辆限行新规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唐山限行:
周一:限行3和8
周二:限行4和9
周三:限行5和0
周四:限行1和6
周五:限行2和7
限行时间:7:00—20: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2、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4、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医疗废物运输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
5、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