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进二环处罚规定为早6点到晚上10点期间,外地车禁上北京二环,违规罚款100元,扣3分。外地车进京规定如下:
1、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2、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3、外地牌照车辆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二环和长安街以及部分相邻道路行驶,违规罚款100元,扣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晚上十一点后。
北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
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0时至6时,以下两种车辆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一是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二是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不受限制的机动车: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