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大业元年。
唐太宗、武则天和唐玄宗是建立和完善科举制度的关键人物。唐代的考试科目分为常科和常科两类。称为每年分阶段举行的常规科目,皇帝诏书临时举行的考试称为制度科目。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原则上允许学者报名,不必部长或州长特别推荐。这是科举制度最重要的特点,也是与科举制度最根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