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30分到16时30分。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扩展资料: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2018年9月1日起,中国全国异地可换补护照。
参考资料:护照_百度百科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周六:上午9:00-16:00
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
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符合加急办证条件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另收费标准为:首次申请160元/本;一个加注20元
护照办理地点根据预约地点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