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24小时制吗

兰大二院2023-04-05  58

是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于2012年7月1日试业,试业时间为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试业期间医院开放的诊疗服务包括:家庭/全科医学、儿科(14岁及以下)、专科(内科、外科、妇科、骨科)、特需门诊、体检中心、内窥镜中心、检验科、放射科、血库和药剂科。医院不开放的诊疗服务。

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不过,境外人士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医,收费会比深圳市民贵一些。医院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立董事会、医院管理团队和监事会,董事会负责行使医院重大事项决策权,医院管理团队负责运营管理。据悉,深港双方将以长期合作为目标,首期合作期限为10年。

扩展资料:

2003年10月10日 医院选址美丽的深圳湾畔。

2007年11月18日 医院举行奠基典礼。

2008年02月28日 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带队考察项目情况。

2008年06月05日 医院正式开工建设。

2011年07月27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大学签约仪式。

2012年,7月01日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营业;9月21日 医院住院部、日间手术室、内镜中心部分投入使用;10月1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率队考察医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大学

通常情况下医院是下午2:00开始上班。

一般市的医院都是早上8:30开始接诊,中午12点开始午休时间,下午2:00再开始上班接诊,下午5:30下班。

由于医疗单位与行政单位不同,医疗单位是事业单位、服务单位。除各医院行政值班按上述时间上班之外外,其他科室24小时上班,这些科室的医务人员实行轮班制上班,如辅助科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24小时值班、病房、急诊、药房等24小时也值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340103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