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 , 每天13个小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限行范围为上海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
沪C牌照小汽车禁行范围:
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
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2022上海外牌限行规定:
高架限行时间。每日7:00-20:00 (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共计13小时。
为进一步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自2020年11月2日起,上海外牌限行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延长为13小时(7时至20时)。
《中华人民共和余老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则毁穗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以下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1、内环高架路:每日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核定载质量8吨(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小型货运机动车除外)禁止通行。
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6时至10时、16时至20时,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每日10时至16时,核定载质量8吨以上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核定载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禁止通行;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2、内环高架路(外圈周家嘴路上匝道至中山北二路下匝道段),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3、内环高架路(外圈杨浦大桥至张江立交段):每日7时至19时,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核定载质量8吨(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4、南北高架路(汶水路以北段)、逸仙高架路(场中路以北段),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