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一般指沙市区)是湖北省荆州市的中心城区。
沙市区是荆州市中心城区,荆州市金融、商贸、物流和信息中心。地处长江中游荆江北岸,东与潜江市和江陵县接壤,南靠长江与公安县隔江相望,西与荆州区毗邻,北傍长湖与荆门市沙洋县隔湖相望。
辖区国土面积522.75平方公里(含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面积27.09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1.71万亩,养殖面积有3.36万亩。辖4镇、6个街道,42个行政村、54个社区。
荆州市城区工业、商业、交通、邮政、电信、金融的主体分布在沙市区,荆州机场、沪蓉高速铁路、蒙华铁路、汉宜高速、二广高速、荆襄高速、沙公高速、318国道和长江黄金水道在沙市区织就了便利的交通网络,沙市区成为荆州市人流、物流和信息的中心。
历史沿革:
1949年7月15日,沙市解放。7月17日,沙市市人民政府建立,为湖北省省辖市。1955年,改由荆州地区专员公署监督领导,仍为省辖市。1979年6月,沙市市复由省直接领导。
1994年10月22日,省政府下文,荆州地区与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1996年12月19日改为荆州市)。同时设立沙市区,12月22日,沙市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沙市:春秋战国时名江津,又称夏首,是楚国都城郢的外港。唐时改名沙头市,简称沙市,于民国初期建市,是当时湖北省仅次于汉口市的第二大市。袭用至今。沙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中心地带,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北岸。沙市历史悠久,已有三千多年的人文历史。沙市自古就是“三楚名镇”,原是长江泥沙冲积而成的一个江边渡口,古名津,又名夏首,在春秋战国时,改名江津,是楚国国都郢的外港,到唐朝时代,改名沙头市,简称沙市。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将沙市辟为通商口岸,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四大内河港口(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之一。民国时期成为湖北省仅次于武汉的第二大城市和重要的领事馆聚居地。1940年6月8日,日本侵略军占领沙市,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湖北省政府第四行政专员公署设在沙市,并将市区划分为民族、民权、民生三镇。1949年7月15日,沙市解放,划为省辖市。1956年改为荆州地辖市。1979年复为省辖市。是湖北省上世纪80、90年代的明星城市。1994年10月,撤销荆州地区和沙市市,设立荆沙市,后更名为荆州市,以原沙市市辖区为主体,对区划作适当调整后设立沙市区,成为荆州市中心城区。
沙市历史悠久,古有江津、夏首、津乡诸称。唐代名为沙头市,简称沙市。宋代沙市始称为镇,属荆湖北路江陵县管辖。南宋咸淳末年(1274年),沙市建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监镇。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沙市改属河南行省上路总管府江陵县。天历二年(1329年),江陵县改属河南行省中兴路,县治设于沙市。明代,洪武七年(1374年),江陵县改属湖广行省荆州府,县治设沙市。1424年,县治迁荆州,沙市仍属江陵县管辖。清代,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沙市设巡检司,故称沙市司,隶属湖北省荆州府江陵县。雍正元年(1723年),清政府决定将荆州府通判移驻沙,设通判厅于青石街(现中山路),俗称“三府”。雍正元年以后,沙市在行政区划上虽属江陵县,但行政机构设置则与县相当,直隶于荆州府。雍正七年(1729年),荆州府粮盐通判厅移驻沙市。咸丰元年(1851年),因川盐下运,荆州府同知厅也移驻沙市。光绪二年(1876年),沙市已改称为南乡,废除巡司,设置汛,故称沙市汛隶属江陵县。明国元年(1912年),沙市属荆南道江陵县,为江陵县南乡沙市汛。民国十九年(1930年)县下行政机构废讯设区,沙市改为江陵县第二区,下设4镇。1945年8月,抗战胜利,沙市建立了镇,为江陵县县辖镇。1949年7月15日,沙市解放。7月17日,沙市市人民政府建立,为湖北省省辖市。1955年,改由荆州地区专员公署监督领导,仍为省辖市。1979年6月,沙市市复由省直接领导。1994年10月22日,省政府下文,荆州地区与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1996年12月19日改为荆州市)。同时设立沙市区,12月22日,沙市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就是现在的荆州市沙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