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出国护照的地方有二个地方:
一、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光明路688号
咨询电话:0431-88927465
二、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863号
咨询电话:0431-84220884
扩展资料:
我国护照的分类:
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1、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4、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参考资料: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票平台-机构搜索
长春港澳通行证在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事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河街6888号
咨询电话:0431-88907327
办事时间:夏季:9:00-12:00,13:30-17:30;冬季9:00-12:00,13:00-17:00
扩展资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