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劳动法规定是,一个月上班是23天的,时间是184小时。除那以外都算加班。加班费是正常上班的百分之0.25,22点以后是乘0.5。
2.加班是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一般来说,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就算加班。
3.大阪市中央区谷町2-1-22フェアステージ大手前ビル7F,06-6949-5931这个是大阪府入国管理局的地址跟电话号码,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一下。在大阪可以找一下叫做经营情报组合的地方,那个地方也是维护研修生合法权益的地方.
扩展资料:《日本劳动法(增补版)》为日本著名劳动法专家、东京大学法学院荒小尚志教授为向外国人系统介绍日本劳动法所著。
此次引进中国,作者专门补写了新的内容,使《日本劳动法(增补版)》涵盖了日本劳动法的最新发展。《日本劳动法(增补版)》以非常清晰简洁的语言对日本劳动法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讲述了日本劳动法的起源、发展和现状,并展望了日本劳动法的未来。
其中既有深入的理论介绍,又有大量的案例研究,使读者可以深入地了解日本劳动法的伞貌、特点、形成原因以及发展。
《日本劳动法(增补版)》适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阅读,并适合企业管理人士,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士阅读。读者在对日本劳动法进行了解的同时,一定会从《日本劳动法(增补版)》中获得深刻的启发。
参考资料:日本劳动法-百度百科
日本入管局的上班时间是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办公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周六日及日本的节假日都休息。
日本入管局在东京、大阪、名古屋、札幌等8个城市设立出入境管理局、4个支局和101个办事处。在国外由各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主管出入境签证事务。在各科境口岸设有入境审查官,主管入境签证、证件的查验和居留期限、居留资格的认定工作。
居留我国的外国人不能超越已经确定了的其在留资格许可的活动范围,或改变其活动内容去从事带有收入的事业经营活动或带有报酬的活动。外国人如从事与现有在留资格不相符合的活动,则必须办理在留资格变更手续并得到法务大臣的批准。
如外国人从事现有在留资格活动以外的带有收入的事业经营活动或带有报酬的活动,则应按照规定的手续获得资格以外活动的批准。此外,如希望延长已经确定了的在留期,则应办理在留期间更新手续。
扩展资料:
入国管理局是日本负责出入境管理事务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外国人的入境查验、居留活动、再入境手续,对建反出入境法律者执行收容、驱逐以及难民身份等事项。入国管理局设在法务省内,在东京、大阪、名古屋、札幌等8个城市设立出入境管理局、6个支局和很多办事处。在国外由各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主管出入境签证事务。
日本入国管理局从CN10点至CN18点工作,午休CN12:30-13:30,办公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周六日及日本的节假日都休息。
从递交进入入关到得到在留资格时间:
1、严格理论上是14个工作日。
2、不过一般办理日本留学的同学会等待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
3、如果你申请了2012年10月入学的在留资格,应该是在8月27到31日之间得到消息。
原则上,在申请时请将其附加在教育机构的「附加申请书」上。 此外,该综合性许可也受到如下所示的活动地点和活动场所等的限制。
(1)活动时间上的限制:
1、留学生(专门听课的研究生及旁听生除外):
伴随收入的业务活动或接受报酬的活动1周限于28小时以内(教育机构长假期间1日限8小时以内)。
2、除外专门听课的研究生及旁听生除外:
伴随收入的业务活动或接受报酬的活动1周限于14小时以内(教育机构长假期间1日限8小时以内)。
3、就学生:
伴随收入的业务活动或接受报酬的活动1日限4小时以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本入国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