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物资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货物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备注: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2.1 交(提)货时间: 。2.2 交(提)货地点: 。2.3 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2.3.1 乙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3.2 甲方从乙方营业地点 自行提货。2.4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甲方提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三、运输费用承担:3.1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3.2 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 承担。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4.1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4.1.1 乙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乙方企业标准执行。4.1.2 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 )。4.1.3 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 )。4.1.4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4.2 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4.2.1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4.2.2 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4.2.3 其他方式: 。4.3 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 日内支付给乙方。4.4 乙方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6.1 验收标准:6.2 验收人员:甲方委派 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6.3 验收手段:4.4 甲方经验收对乙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可对有质量问题的的货物做出退货、降级接收直至要求乙方赔偿损失。6.5 其它约定: 。成都金牛店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 电 话:028-83229399 营业时间:10:00-19:00 成都锦江店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兴路20号 电 话:028-86651131 营业时间:10:00-19:00 成都青羊店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菁华路26号 电 话:028-87311640 营业时间:10: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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