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1997年以来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个人购买家庭住房最低1%的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房的契税成本不会增加。
3%-5%的契税税率不变,减少8个遗漏
对于企业和普通百姓来说,契税并不陌生。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房屋的出售、赠与和交换,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制定契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之一。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契税法》,将1997年起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总水平不变。
契税法维持暂行条例规定的3% ~ 5%的税率,但没有上调。只是调整了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确定适用税率的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公布了新的契税税率,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省区市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3%;湖南确定为4%;河北、辽宁、河南确定了3%和4%两个税率;河北、辽宁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3%的税率,河南对房屋所有权转让适用3%的税率。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一表示,总体来看,与现行契税税率相比,个税法实施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税率都有所上移,黑龙江、河南、湖北等地有8个遗漏下调。确定各地税率与现行税率一致,体现了税负水平大体不变的立法原则。降低现行税率将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据测算,湖北省将契税税率由4%降至3%,预计每年将为省内市场主体释放近40亿元红利。
契税法调整征税范围,最重要的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纳入其中。同时,将申报期和纳税期合二为一,纳税人可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完成申报和纳税。
自购房屋契税低至1%,契税提高是谣言
契税法即将实施。最近网上不断传出“9月后买房契税将上调”的消息,甚至有楼盘将其作为销售战术。
事实上,《契税暂行条例》实施24年来,我国在《条例》框架下陆续出台了各种契税优惠政策。契税法实施后,这些优惠政策是否延续或以其他方式调整,关系到每一个参与房屋买卖的普通人,也直接导致了最近的谣言。
根据现行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适用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契税优惠。
8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衔接的公告》,明确了购买家庭住房继续执行现行优惠契税税率,同时也证实了9月后将上调购房契税的消息其实是谣言。
此外,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首次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装修安置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他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安置住房,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
离婚、房屋分割、合法继承等情况免征契税。
夫妻之间的房子更名如何征收契税?《契税法》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因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土地、房屋权属发生变化的,实行优惠政策,免征契税。另外,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的,免征契税。
9月1日起,免征契税还包括,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已购公有住房在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后成为完全自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外国银行分行按有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承担原外国银行分行房屋所有权的,免征契税。
此外,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等用地和房屋的权属;承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荒山、荒地、荒滩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担土地、房屋权属,均按《契税法》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