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燃气,无线电视窗口人员将加班服务,上班时间为九点到十二点,一点半到四点。
介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2日在山西省介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晓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管道燃气,天然气利用技术的开发,城市天然气管网及设施建设的投资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时间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保证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三条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四条 公司员工原则上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2天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因生产经营和岗位性质特点不能执行第四条的部分员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原则上以年为周期计算总工时。在周期内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后,凡日平均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日逢休息日时,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逢法定休假日时,视为法定休假日加班。
(二)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应以规定工作完成状况为依据进行考核,不受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员工在完成规定工作(包括应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承担的工作)后,自行安排休息休假。各单位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直接安排员工休息休假。
第六条 因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第七条 下列单位或岗位的员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市场开发、销售、外勤、采购、押运、装卸、部分运输及值班性岗位的员工。
(二)公司领导和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第八条 各单位应将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单位和岗位,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实行。
第九条 各单位可以通过约定工作量的方式安排员工工作。约定工作量应与员工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界定工作地点、工作标准、工资标准,并征求工会意见后方可实行。
对于约定工作量的员工,应以约定工作量完成状况为依据进行考核,员工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自行安排休息休假。
第十条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的需要,科学确定劳动组织形式,合理设置岗位、配备员工,准确核定工时,保持均衡生产。凡工作量不足或无法保持均衡生产的单位或岗位,应按下列原则调整劳动组织或岗位:
(一)凡日平均工作时间不满4小时的岗位,应通过合并岗位的方式予以调整,以保证适度工作量。
(二)没有工作量的岗位或员工应安排停工。
(三)单位整体工作量不足且达不到年定额工时量70%的,应将现行劳动组织进行调整,无工作量的员工安排停工。
(四)在单位整体无工作量期间,除留少量员工保管、维护设备资产外,其余员工应安排倒休或停工。
(五)员工在停工期间不计工时。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具体审批程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加点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加点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如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加点的,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班、加点不受第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勤工时考核制度。
(一)应按照独立生产单元配备专职或兼职考勤员负责统计、记录员工出勤工时。考勤员要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漏报、瞒报、弄虚作假。
(二)出勤工时应每日统计,规范记录,并按工资发放周期汇总,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准。
(三)员工出勤时直接记录工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每日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工时。
2.按定额工作量安排工作的岗位,以定额工时数作为工作时间记录。
3.员工因公出差、公派培训应按标准工时工作制正常出勤计算工时。
4.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约定工作量的员工按照实际出勤情况记录出勤工时。
5.公司使用统一的《员工出勤工时记录卡》,不准涂改和变更记录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正的,由考勤员做出书面更正说明,经考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附在《员工出勤工时记录卡》后面。
各考勤单位应在每年二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的员工出勤工时记录卡装订成册,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备查。员工出勤工时记录卡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6.员工的工时完成情况,应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燃人事〔2009〕54号)废止。
附表:1.员工出勤工时记录卡
2.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汇总表
昆仑燃气公司上班服务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00,其他区县服务网点请咨询昆仑燃气24小时服务热线96777。在服务站停业期间,各用户可到可到上述正常营业的服务站点或银行营业网点及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自助购气终端购气。